
刚把相机挂回颈间,指尖还沾着刚才碰过花瓣的软绒。
抬眼就是满坡的黄水仙,橙黄的花盏挤挤挨挨,在阳光下亮得晃眼。风卷着花香蹭过耳尖,连带着空气里都浸着春日的软意。刚才蹲下来拍的时候,还碰落了一片半开的花瓣,落在草叶上打了个转儿,没舍得踩,就站在旁边多拍了两张。
本来只是顺路拐进这片社区花园,想着买完菜随手拍两张当素材,没想到撞见这么盛的花。之前总觉得春天得等满树桃花、遍地樱才像样,今天才懂,满畦的明黄挤在一起攒出来的热闹,比单枝的花更有劲儿。阳光斜斜铺在花茎上,连叶片的纹路都看得清清楚楚,连草叶上的细绒毛都发着淡金的光。
刚才翻相机回看的时候,还发现镜头边缘沾了一点落在上面的花粉,有点黏糊糊的,倒像是春天特意留的小印记。旁边有个戴棒球帽的小朋友跑过,指着花喊“小太阳!”,声音脆得像刚剥开的橘子糖。我举着相机对着他晃了晃,又转回来补拍了几张花簇的细节,连风动花枝的轻晃都抓了好几张。
其实刚才还有点急,想着还要赶去接放学的邻居家小孩,结果被这一片花绊住了脚。现在倒觉得慢一点也挺好,能听见蜜蜂在花心里嗡嗡的动静,能闻见混着青草味的花香,能看清每一朵花盏上细碎的纹路。原来春天的好,从来不是等出来的,是停下来,或者蹲下来,才能接住的那些细碎的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