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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犬咬死2岁女童狗主人判缓刑,又是全员恶人?

   日期:2026-05-20 21:02:49     来源:狐度    浏览:0    评论:0    

文| 张彦宗

2025年12月4日,河南汝州市2岁女童经过毛某义家门口时,他拴在院墙开放式窑洞里的烈性犬挣脱链子,将该女童咬死拖回窑洞。三小时后,女童家人才找到女童尸体。因毛某义赔偿25万元,女童亲属“表示谅解”。九派新闻5月20日报道,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毛某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此前,不少网友说,现在养狗感觉灰溜溜的,好像动不动就会因牵狗不拴绳、任由狗在别人家车轮上撒尿、不收拾狗粪而狂受鄙视,好像因为养狗变成了二等公民。可汝州这个狗咬人悲剧,彻底改写了狗主人“自怜自艾”的形象——原来狗咬死人,只要赔钱到位,狗主人就能不坐牢。

VCG41N2162734191.jpg资料图 图文无关

只是,那位2岁女童的死实在让人唏嘘。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单独出门,大人疏于照顾,被咬死3小时后才被找到。法医鉴定,孩子头颈部被狗撕咬,创伤性休克致死,说白了就是被活活咬死了。不可理喻的是,毛某义84岁母亲发现恶犬拖回来一个血肉模糊的孩子,她只拿一块破布盖住,就不管了。

狗主人毛某义有过前科。2003年10月,26岁的他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06年3月24日,快满29周岁的他,因盗窃他人财物,被苏州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

从养狗一事上可看到,出来后,他的侥幸心理、对他人权益的轻视,未有过本质的改变。恶犬隔三岔五挣脱锁链,他从不加固,完全无视潜在危险。出门跑大车,把狗托付给84岁母亲,也不管老人家看不看得住,狗伤着人了怎么办。

网友愤怒的点,除了狗主人这边的愚蠢和冷血,还觉得女童家属竟然拿了25万元就和解了,给毛某义出了一份谅解书,似乎小女孩死了也就死了,不管死得多惨,不在乎要替她讨还什么公道。在这些人看来,被害人亲属本应该追求公平正义,可却被25万元收买,遂了毛某义的愿,拿钱摆平。

网友的愤慨先是集中在狗主人毛某义身上,附带着谴责那个高龄女人,然后又骂女童家属眼里只有钱。而所有这些舆论的怒火,沿着司法脉络,最终汇集到汝州法院的缓刑判决上,认为不管是论事实、论情节,还是论性质,狗主及女孩家属表现出的人性之恶,都比不上息事宁人的缓刑判决更让人费解。

要求受害者家属拒绝赔偿,宁可不拿钱,也要让肇事者多关几年,未免有点道德绑架。孩子不在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这25万是极其有限的安慰和补偿。接受赔偿固然是很现实的考量,但也是人之常情。而且,家属拿多少赔偿,和施害者该受怎样的惩罚,本就是两码事。就算觉得判决结果有违正义,要怪也怪不到家属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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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该追问的是,毛某义虽然赔偿了,也拿到女童监护人的谅解书,可这就能作为从轻量刑的充分依据吗?毛某义有过犯罪史,虽然截至本次犯罪,捱过了5年累犯计算期,可他对恶犬放纵的饲养方式,着实恶劣,量刑当有考虑。另外,拿到被害人谅解书,只是“可以从轻而不是必须从轻”,汝州法院判决不服众,关键在这个。

毛某义想要用赔偿争取宽大,女童家属拿钱出谅解书,也都符合法定程序。可对法官来说,不该只是拘泥行事,要是判处实刑,就一定不行吗?在很多人看来,现在这个缓刑判决,等于给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要想人不受罪,钱就得受罪,拿钱真的可以改变量刑方向。

很多网友定睛一看,女童之死前后,俨然是全员恶人的戏码,似乎没有谁真正在意逝去生命的分量。这份充满争议的判决,让人想起那个老妇人拿破布遮盖血肉模糊的女童,又有多大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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