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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为弟追凶24年”案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人被判死缓

   日期:2026-05-22 14:37:19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0    评论:0    

备受关注的湖南女子为弟追凶24年案件审有了新进展。5月22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从案件受害人的姐姐李海玉处获悉,当日该案在湛江中院宣判。广东高院对该案维持一审原判

此案一审此前于2025年12月23日在湛江中院开庭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易庚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华被害人李某平(殁年9岁)的父亲李某祥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当天下午,易庚华到李某平就读的小学,将李某平从学校带离至雷州市北和镇某甘蔗园内,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潜逃。后易庚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海玉。记者 杨旭 摄

法院认为,被告人易庚华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鉴于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等证据,量刑证据存在瑕疵。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易庚华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后以原判决量刑过重,定性错误为由提起上诉。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李海玉是湖南邵阳新宁人,上个世纪90年代,她的父母带着弟弟在广东湛江雷州经营一个水果园,后一名工友与李海玉父亲发生矛盾,后蓄意报复,将李海玉弟弟带走杀害后逃走。李海玉的父亲为了防止李海玉母亲悲伤过度,隐瞒了这一情况,自己天南海北地寻找凶手,后因病去世。

今年48岁的李海玉最初以为弟弟只是被人拐走,她将人生的大半时间都花在了寻找嫌犯这件事上。她奔波数个省份,多次被骗被卖,她以身入局,曾和嫌犯“网恋”三年,最终固定了对方是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只是真相让她猝不及防:弟弟根本不是被拐走,而是在当年就被嫌疑人杀害

嫌疑人被抓后,又经历了证据不足不被起诉,她继续申诉。2024年2月6日,她接到当地检方的电话通知,说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已经正式被批准逮捕。2025年12月23日,该案一审宣判。

潇湘晨报·晨视频 记者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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