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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沽湖景区在省道设卡收费,合法性文件到底在哪里

   日期:2026-05-29 13:35:42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自媒体博主“吕大侠V50”吐槽,云南宁蒗县在途经泸沽湖景区的省道设卡收费,引发关注。博主希望看到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合法性文件。景区一位负责人未提供,其解释道,“确实是省道,但省道是泸沽湖景区的一部分。”宁蒗彝族自治县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有相关文件,景区可以在省道上设收费站。(据5月28日大风新闻报道)

相关视频报道截图

当地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设置很多年了,以前从来没有人质疑这是不合理的收费。”“收费是经过上级审批同意的……所有的收费手续都有的。”

既然设卡收费的手续是有的,为何不提供给博主?甚至,应该在收费站和相关网站张榜公布相关文件,说清设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收费多少,是哪些部门批准的,以接受公众的监督,不能空口无凭。令人遗憾的是,目前公众还没有看到设卡收费合法的手续。在博主坚持后,景区不得不放行。

令人震惊的是,景区一位负责人声称“省道是景区一部分”。省道是国家修建用来方便群众通行的,怎么变成了景区的一部分?道路范围纳入景区总体规划与道路属于景区,是两件性质不同的事吧!面对荒谬言论,博主据理力争后,这位负责人才承认“省道是属于公路局管”。

大好河山本属于公共品,既能涵养国民心灵,也能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民自豪感。建设配套设施收费管理,也应该有其公益属性,不能以逐利为目标,在定价策略上要兼顾全体国民利益。岂能为了一己之私,圈地卖高价,甚至连省道都不放过?

诚然,景区就在省道旁,如果不设卡收费,就可能造成逃票收不到钱,这是不是恰好说明了收费的不合理?如果把景区范围一划,就能在省道上设卡收费,这与“留下买路财”何异?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景区收费是景区的事,有什么权力让路过的群众签协议限时通过?景区凭什么认为群众通行时间过长就是为了游览?这不是把每位群众当逃票者对待吗?群众在省道上就没有长时间停留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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