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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棺送葬”公职人员被处理,乡土人情里没输家

   日期:2026-06-19 05:30:37     来源:狐度    浏览:0    评论:0    

文| 张彦宗

澎湃新闻6月17日报道,福建宁德市寿宁县移风易俗工作专班日前发布通报,公布对该县鳌阳镇某户违规办丧事行为的处理结果:

因当街抬棺送葬,家主何某清、现场引路人朱某理被拘留三天和五天。3名公职人员李朝辉、高丽环、何帮贵,由所在的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及责令检查。

同时被处罚的,还有殡仪馆当班驾驶员、接尸员,前者被停职,与后者一起被扣除行车公里数绩效补贴、罚款200元;

事主户籍所在地的网格员也因违反规定,沿街走行送葬,由当地乡党委责令检查。

这些人所在的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民政局、鳌阳镇等也一并被批评,领导被约谈。

这起事情的核心处罚依据是,事主何某清先签订了丧事简办承诺书,但出殡那天,突然在街道上抬棺行走,被处罚的人,要么像网格员那样参与了抬棺送葬队伍,要么被此事波及所谓的“主体责任”。

总体看,这次白事风波算是集体冲撞规定,但最后罚也责众,算是把这件事摆平了。

VCG111168523761.jpg资料图,图文无关

如果只是抱着“违规—处罚”的简单视角,义愤填膺是容易的,却不太能看透这件事。所有明知故犯的参与者,其实都预知当街抬棺送葬有后果,但没有人退却。可能他们都事先衡量了抬与不抬、参加或不参加的得失,最后作出选择:自愿接受必定到来的官方处罚,同时完成乡土社会赋予的伦理角色。

对办丧事的主家何某清来说,行拘三日不算什么,他因此换来的是抬棺送葬的排面,是尽孝子最大的可能,为先人挣得最后的荣耀。而且,乡里乡亲并不会为他被拘留而轻视他,反而因此赞美他尽孝。这番道理,对那个拘留5天的引路人同样适用。

至于被处理的3名公职人员,为何也参与本次送葬,让人好奇。一种可能是,若不去,会被主家及其亲友嫌弃,被归入亲缘关系的背叛者行列,承受私人关系的损失。即使参加,处分或训诫,反而在可接受范围内,反正不至于开除。

若是这样,两害相权取其轻,是退出送葬队伍被排挤出亲友圈,还是参加领受轻微处分,一点也不难选。

而所有有权决定对事主行拘、对公职人员处分的领导,也知道这些人违反了白纸黑字的规定,不处理不足以重申相关政策的严肃性。

但处理得很严厉,也说不过去,毕竟参与送葬属于情有可原。公职人员领取俸禄就得遵守纪律、尊重规定,可公职人员也不是活在真空里,被处罚和签字处罚的,都活在人情社会里。

VCG111624274339.jpg资料图,图文无关

丧事是最能体现中国人情关系本质、最能穿透关系远近、亲疏的仪式。明白这一点,就能看清一些隐秘的行事动机。像殡仪馆开车接尸的,离白事规定最近,但也“明知故犯”。殡仪馆的车实行分片包干制,他们被扣点钱不算什么,所有知道的人都会同情他们,还会更加信任他们、弥补他们。

包括那个网格员,他加入抬棺送葬队伍,更是践行乡土社会伦理规范的生动体现。或许网格员自身就与死者有亲属关系,他参加可能是尽孝,也可能是做给活着的乡亲看,多么重情义、重宗门血缘。如果是这样,网格员因此被责令检查,相较于不参加送葬的损失,这点处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从表面上看,一次违规的当街抬棺送葬白事,导致所有被牵连的人都受到处罚,还有人为公职人员被处置拍手称快。

殊不知,这是所有参与者都算好了利益与风险代价的默契活动。根本考虑就是,他们平衡了“承担不同角色的自己”在送葬行为中的得失;算总账,所有被处罚的人都没有输,这才是最大的看点。

而在这样的算计中,移风易俗禁令的严肃性,被大大地消解了。处罚似乎不是为了让人敬畏规则,而是对规则有个交代,想想也挺荒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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