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17岁男生赵某某在家门口被18岁同学王某某打伤,王某某在赵某某报警后又邀他人冒充警察将赵某某骗出家门并再次殴打一事引发广泛关注。6月18日,记者获悉,经伤情鉴定,赵某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眼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面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18日当天,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以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侦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安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17岁男生被打报警后,又遭人冒充警察将其骗出家门再次施暴
赵某某父亲提供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5月7日,在赵某某家门口,王某某因给其女朋友讨要说法将报案人赵某某摔倒在地,致使赵某某碰到电梯拐角处,造成赵某某左小臂、右脚跟、左膝盖处擦伤。5月9日,在赵某某家所在单元楼一楼电梯口处,王某某因不满赵某某报警,对赵某某拳打脚踢致使赵某某头部、脸部等处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

赵某某伤情照片
另据赵某某父亲提供的一份针对违法行为人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9日,张某伙同王某某冒充警务人员,将赵某某骗至单元楼一楼电梯口处,王某某对赵某某拳打脚踢致使赵某某头部、脸部等处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行政拘留七日。

官方回应: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侦办
“办案过程中,市区两级督审、纪检部门对案件及时跟进督导,未发现办案民警袒护、包庇。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受到外部干扰。公安机关始终秉持严格规范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道。

案发现场
18日上午,记者从上述相关部门获悉,赵某某被打住院后于5月18日出院,5月28日向办案单位提交住院病历,办案单位于当日委托盐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某的伤情做鉴定,因部分伤情需要复检,6月10日,赵某某家属将完整病历资料提交司法鉴定中心,6月18日,运城市盐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相关鉴定文书,鉴定意见为:赵某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眼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面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18日当天,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将该案转为刑事案件,以王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侦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安某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来源:新黄河
编辑: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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