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  ????  content=  时期  校长  日方  创新  裂缝  药厂  小品 

滴露的“有毒广告”,不能下架就完了

   日期:2026-06-22 09:03:19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0    评论:0    

澎湃特约评论员 史奉楚

近日,清洁护理品牌滴露的一则剧情演绎广告中出现大量低俗表述,被指物化女性,大量消费者在社交平台表达对品牌方的抵制。

毫无疑问,涉事广告的内容低级拙劣,已经不仅是低俗、恶俗那么简单,而是缺乏基本的伦理常识,不仅触犯了大众的朴素情感认知,更冒犯了广大女性,物化、贬损了不特定女性的人格尊严。对这样一个引发众怒的广告,下架是必然,但不是句号。相关部门有必要严肃处理这种毫无底线的始作俑者。

在信息过载的互联网时代,产品要想吸引人们的关注,保持热度,必然应有新意和创意,很多经营者和广告者自然是挖空心思。但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商家进行广告营销时不能只奔着博出位和吸引眼球而来,而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任何创新和创意都应守住底线和公德,不能靠有违公序良俗的低俗、恶俗广告来吸引眼球,博取关注。

对此,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则强调,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纵观报道,尽管涉事广告标有“剧情演绎”字样,但其内容传递的价值观非常扭曲荒谬,丝毫没有把女性的人格尊严及合法权益放到眼中,而是否认男女平等,宣扬男权至上,贬低女性人格。这种价值观极度错误的广告能够上架并发布,暴露出制作公司的无知颟顸,创意策划如同儿戏,广告主内部合规审查形同虚设,甚至不排除在错误价值观主导下刻意而为。

作为全球知名的快消企业,对于这种“有毒”广告,不仅要主动“消毒”去污,更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广告立项、创意、发布、审核机制,避免再次让“有毒”广告污染视听。要知道,2025年,滴露就曾因广告内容引发争议,足以说明其内部管理机制要么存在疏漏,要么是故意而为,如果不亡羊补牢,轻轻放过,还有可能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主动作为,及时打击此类违法广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靠贬低女性博流量者付出代价,进而倒逼市场主体心存敬畏,把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放在心上。(作者为法官)

本期编辑 邢潭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