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一商人2021年在信阳市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投资600万元建设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
报道称,加油站建成后,淮滨县自然资源局的处罚决定书送达: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同一块地,乡镇相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但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
6月25日,淮滨县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指出该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问题。

通报称,针对媒体报道“投资600万元的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情况,淮滨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委、政法、自然资源局、谷堆乡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经调查,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于2024年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高某父亲为获取审批,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县法院已于2025年4月依法进行判决。下一步, 淮滨县将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并感谢媒体和网民朋友的监督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