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月24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 河南省纪委监委对河南警察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李建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建仓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务影响无偿接受服务;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
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公款;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建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李建仓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建仓,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曾任许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商丘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漯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25年任河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
来源:白鹭洲知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