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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当农业安全“吹哨人”!长沙市发布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日期:2026-06-28 00:03:45     来源:长沙晚报    浏览:0    评论: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田也)为强化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长沙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受理程序与奖励标准,鼓励社会各界争当农业安全“吹哨人”,全方位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 可重点举报两大类隐患

《方案》明确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人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等;匿名举报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长沙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电话:0731-88667715,电子邮箱:cssnyj2025@163.com,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11楼。

《方案》划定清晰受理范围,举报人可重点举报以下两大类隐患:一是举报畜禽养殖、农业机械、饲料生产、水产养殖、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屠宰、星级农庄、秸秆综合利用和沼气、农业领域冷库、“一场三池”等领域可能直接导致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隐患。二是举报农村沼气、渔业船舶、农机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划定不予奖励情形 细化奖励发放标准

《方案》列出7类不实施奖励的情形,杜绝恶意、重复、内部线索套取现金行为,其中包括: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员工对自身故意造成的事故隐患的举报;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内容,未说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未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的;举报事项正在办理或已经办结,举报人重复举报或向多部门举报且未提出新的基本情况或新的必要证据线索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或内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已建立整改台账并公示,且正在整改或已经整改完毕的;举报事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已经发现,正在依法调查处理或已经作出处理决定的,以及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事项。

《方案》明确举报奖励发放标准: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元/条;重大事故隐患奖励100元/条。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经核查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并协商分配。举报人在相近时间举报邻近区域多个相同类型事故隐患或多个相同类型非法经营的,负责核查处理的部门可以合并处理,并按照单一举报事项标准进行奖励。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安排举报奖励资金总额5万元,当年奖励资金超过总额的部分,将转至下一年度进行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奖金按季度集中统一审批发放,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将有效证件、银行卡号等信息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附件: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举报事项登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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