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云(化名)没想到,20年前遗失的一张身份证,差点让他的人生陷入绝境——突然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变成身背330万元巨额债务的某公司股东。他的微信、银行卡被冻结,工作也丢了。
绝望的伍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玉林派出所,民警王亮听了他的遭遇后,知道困难重重仍迎难而上,多方奔走,固定完整证据链条。最终,这份来之不易的证据成为关键线索,让伍云的人生迎来了转机。2026年5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伍云不应对案涉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6月26日,记者采访当事人、办案民警,拨开20年间的“疑云”。

丢失的身份证
带来330万元的巨额债务
时间回到2006年,伍云20岁出头,从老家眉山来到成都谋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他,四处打零工赚钱,虽工资不多,但也能勉强生计。某天,他找到的一份新工作,需要登记身份信息,翻箱倒柜却没找到身份证。想着应该是不小心遗失了,他没有办理挂失,直接回老家补办了一张。
伍云拿着身份证继续回成都打工。他不知道的是,平静的生活背后,危机已悄然埋下。他那张遗失的一代身份证,被不法分子捡走冒用,将他的身份登记为某建筑公司股东。
日子一天天过去,伍云人至中年。2024年的一天,他接到一通来自某法院的电话。据他回忆,具体说了什么他已经记不清了,大概就是自己被卷入了一个案子,背负债务。“我当时以为是诈骗电话,没说几句就挂了。”
2025年10月,他的微信、银行卡都用不了了,跑去银行问工作人员,才知道自己的账户被法院执行局冻结。
跨度久远线索残缺
要证清白难度极大
“那一瞬间人都是懵的,我一直都在本本分分打工。”伍云说,他和妻子急忙去法院,打印了全部的涉案资料,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摊上了大事。
他看到判决书上认定,他需要承担某公司330万元的债务。“330万元,我打一辈子工都赚不了这么多。”伍云每月收入近4000元,日常开销、子女抚养全靠这笔钱。
判决已生效,他名下的个人财产被冻结,工作也丢了,原本安稳平淡的生活彻底陷入绝境,证明清白一事迫在眉睫。
夫妻二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聘请了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为澄清事实,他们四处奔走,往返多个部门搜集证据。但遗憾的是,该案时隔近二十年,涉案线索残缺、业务流程跨度久远、溯源取证难度极大,申诉之路并不顺利,伍云愈加绝望。
2025年10月28日,走投无路的伍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玉林派出所报警求助,让他背负巨额债务的公司的注册地在玉林街道。
抽丝剥茧层层追查
形成300多页的证据材料
民警王亮受理了这起报警,他告诉记者,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地系伪造,实际根本不在玉林。这也从侧面证明伍云报警所说是可信的。王亮决定继续寻找证据。
当晚,调查工作就迅速展开。经核查发现,是他人冒用了伍云的身份证,用来注册企业,该行为已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但由于该行为发生于2006至2009年,早已超过刑事追诉期限,且排查发现涉案的公司老板已死亡,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刑事立案决定。
法理层面存在客观限制,但群众的急难愁盼不能搁置。王亮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干预法院已判决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警在审查期间做的侦查工作可能会为伍云带来很大的帮助。为了能进一步完整证据链条,玉林派出所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到30天。

(王亮调查走访画面)
王亮凭借在基层一线17年的刑事侦查经验和法学专业背景,将本案当作“大案”来侦办。27天左右的调查工作中,他加班加点梳理碎片化线索,逐一找到涉事公司在册股东、在职及离职员工、业务代办人员等近20人开展核实取证。在王亮层层追查下,最终联系上了如今远在深圳的代办人。该代办人承认,十几年前曾在成都从事工商代办业务,代办了伍云成为股东的业务。
经过多方信息交叉比对,王亮逐个排除疑点,固定完整证据链条,充分证实伍先生从未参与涉事公司任何经营活动,与涉案330万元债务不存在法律关联,查清其身份遭冒用、无辜背债的全部事实。最终形成2000多字、逻辑清晰的《工作情况说明》及300多页的证据材料。
省高院终审裁定
不应对案涉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证据链条完整,我对澄清他身份被冒用的事实很有信心。”王亮的鼓舞让伍云看到了希望。
再审期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玉林派出所发来调证函,调取了公安机关整理的《工作情况说明》及证据材料。但未知的判决结果,还是让伍云止不住地忐忑,如一块巨石压在他的心口。
今年5月20日,这块石头落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该案,依法作出终审裁定:伍云不应对案涉债权承担清偿责任。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他,第一时间让妻子拨通了王亮的电话,告知这一喜讯,他告诉记者自己没什么文化,口才不好,表达不清楚想感谢的话。
回看该案,玉林派出所提交的调查卷宗与完整的证据链为该案提供了关键证据,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现有在案证据足以认定伍云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其不是公司的真实股东……首先,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情况说明》证实,公司工商登记中代办人身份虚假,整个注册登记行为中经办人存在多重冒名、身份信息虚构的情形……”。
“真的太感谢王警官了,不仅帮我搜集证据,还不时地询问案件审理进度,最终帮我卸下了压在身上的巨额包袱!”近日,伍云和妻子专程从眉山来到玉林派出所,将一面印有“排忧解难真情为民”的锦旗和一大束鲜花送到民警王亮手中。
现在,伍云在邛崃的一家家具厂找到了工作,生活又恢复了平静。民警王亮,仍在一线的刑侦工作中奔忙,“我就希望能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人民群众。”他的办公室里,挂满了锦旗,每面锦旗后面,都是为民的故事。


(王亮办公室的锦旗)
律师说法:
被冒用人证明冒用事实十分关键
冒用身份可能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
那么,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设立公司,由此导致的相关债务,被冒用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被冒用人若对此并不知情,并未实质参与相关公司的经营管理,则不应对冒用人及公司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吕娇律师表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8条就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冒用伍云身份信息的行为人构成刑法规定的“盗用身份证件罪”。
但鉴于被冒名的股东、法人代表等身份信息已通过了正式的工商登记,因此现实中,要在公司相关债务诉讼中抗辩免责,证明相关冒用事实相当关键,为此,受害人要重视取得相关证据。如通过法院认定身份被冒用,或撤销公司虚假登记、涤除错误登记信息等方式,化解自身的风险及责任。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若行为人构成刑法规定的“盗用身份证件罪”,这些均可作为后续撤销或涤除公司虚假登记,或应对相关债务诉讼的有力证据。
吕娇律师提示道,身份信息十分重要,市民朋友若不慎遗失应及时申报挂失或补办,最大限度防止身份证被冒用。
新闻小贴士
身份证遗失后,应第一时间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和派出所“一站式服务”办证点申报挂失,本人到场核实身份后即可办理。
成都市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和派出所“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均可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包括异地人员),本人到场,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任一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驾驶证,居住证)即可办理。本市人员20天取证,异地人员30天取证,急需用证的还可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来源: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