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是宋国学去世的第107天。
这位出生于1962年的河南浚县农民,曾在当地一家洗浴中心做饭、打扫卫生,却在辞职一年多后因“组织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家属坚称,此案存在洗浴中心老板与办案人员联手让老人“顶罪”的嫌疑,遂逐级维权。
然而,案件被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仅37天,宋国学竟在看守所内蹊跷发病身亡。家属认为送医被严重延误,更匪夷所思的是,存放其遗体的停尸房,深夜遭酒驾车辆撞毁,冰棺受损,遗体二次受创。
家属要求全面尸检,查明延误救治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但鉴定工作反复搁置。三个多月过去,死因依旧不明。而围绕这起死亡事件,还有更多离奇的细节等待解答。

做饭扫地的老人怎么就成了“组织卖淫者”?
7月5日,宋女士和姐弟再次从郑州赶往浚县祭奠父亲。父亲的遗体至今存放在浚县县城一处垃圾站旁空地上的简易彩钢房内。
在宋女士的记忆中,父亲宋国平时是村里的“热心肠”,谁家有事都愿意搭把手。年轻时做过农产品收购,也当过厨师,村里的红白事常由他掌勺。2021年秋经人介绍,宋国学到镇上一家名为“金色港湾”的洗浴中心做厨师兼保洁,月薪约3000元。干了一年多,因身体原因辞职,随后到郑州帮女儿照看孩子。没想到,2024年1月20日,他在郑州被警方带走。

法律文书显示,宋国学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被抓获,次日被刑拘,后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逮捕,羁押于浚县看守所。从一名月薪固定的后厨勤杂工,到被指控为“组织卖淫罪”的被告人,这个转变让家属无法接受。

“洗浴中心正常营业,老板什么事都没有,我父亲却被抓了。”宋女士说,父亲不参与利润分配,只拿固定工资,收款码是老板的,员工去留也由老板决定,“一个打工的,怎么就成了‘组织卖淫者’?老板的场所出了事,凭什么让一个打工人顶罪?”
家属称有人指使顶罪,同监室人员证实
家属指控,有人为了让真正的老板脱罪,合谋诱导宋国学顶罪。宋女士称,案发前后,洗浴中心老板李某某多次与警方人员接触宋国学,以“疏通关系”“取保候审”“经济补偿”等条件利诱,甚至以“网上通缉”相胁迫,要求其承认自己是洗浴中心实际负责人,但宋国学始终未答应。
据宋国学家属整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间,李某某父子及当地派出所、看守所等相关人员,先后在茶馆、羊汤馆、派出所及看守所等场所与宋国学接触,许诺“帮助取保”“每日补偿”“每年二十万”等好处,要求其揽下全部罪责。上述情节有同监室在押人员等旁证。
7月5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在浚县见到了曾与宋国学同监室的刘先生(化名)。他证实,宋国学在监室内曾向室友提及有人让他“顶罪”的事,但他拒绝了。
宋女士告诉记者,在家属持续反映后,该洗浴场所最终被责令停业,老板也在父亲被抓一年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并关押于同一看守所。记者实地探访发现,“金色港湾”洗浴中心目前大门紧闭,已停止营业。
控辩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后人却没了
2025年11月6日,浚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宋国学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决书认定宋国学任洗浴中心经理,负责日常管理,与他人协商确定嫖资分成,为卖淫人员提供食宿、统一定价,形成有效管理和控制,构成组织卖淫罪,系从犯。

家属表示不服判决。宋国学本人以“不构成组织卖淫罪”提出上诉。值得注意的是,公诉机关也提出抗诉,认为一审认定从犯错误、违法所得认定不当导致罚金不当。控辩双方均不认可一审判决。

2026年2月12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3月10日,家属曾到看守所会见宋国学,当时他身体状况尚平稳。然而,重审尚未开庭,人却没了。
3月24日,浚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死亡为由,裁定案件终止审理。家属认为,这是“以死亡为由剥夺了宋国学澄清无罪的机会”。
发病近30小时才被送医,黄金抢救期早已错过
浚县人民医院抢救病历详细记录了宋国学发病经过:2026年3月19日,宋国学排便后出现心前区不适、乏力、出虚汗,继而剑突下持续性疼痛。看守所工作人员仅给予6粒速效救心丸,未进一步处理。当晚10时许,疼痛加重,患者从睡眠中痛醒,仍未送医。直到3月20日下午5时,宋国学才被带出看守所前往浚县人民医院——但并非急诊,而是普通体检。
医院首次病程记录载明:“1天余前患者排大便后出现心前区不适……立即告知医生后,给予速效救心丸6粒含服,出虚汗症状逐渐好转,仍有乏力,且出现剑突下疼痛……未进一步就医。昨天22时左右剑突下疼痛较前加重,睡眠中痛醒……未就医,间断入眠。”
入院检查后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当晚7时收入ICU时多项指标已报危急值。当晚9时,医院专家会诊明确告知:最佳溶栓和介入手术窗口已错过,失去救治机会。

3月21日凌晨0时19分,宋国学突发意识丧失,经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抢救,持续至凌晨5时50分,宣布临床死亡。死亡诊断:心源性猝死、急性下壁心肌梗死、急性左心衰竭、急性冠脉综合征、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包积液。
家属认为,从3月19日发病到3月20日下午送医,看守所在近30个小时内明知患者身体异常却未及时处置,直接导致错过抢救黄金期。家属还指出,事发后看守所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安抚家属称“情况良好、无需紧张”,但仅两小时后医院即宣告已无法救治。
能做的鉴定突然“不能做了”,全面尸检为何反复受阻?
宋国学去世后,家属要求全面司法鉴定,包括死亡原因、看守所是否存在就医延误、延误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及责任参与度。3月26日,浚县公安局告知家属可自行选择鉴定机构。家属选定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以“仅能开展死因病理鉴定、无法承接延误就医等鉴定”为由退回委托。
宋女士告诉记者,家属随即联系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方最初明确答复“具备全部四项鉴定资质与能力,可以完整鉴定”。但家属将这一信息告知浚县公安局后仅数日,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突然改口,拒绝全套鉴定,只愿做单一死因鉴定。此后,省内多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要么退回委托,要么拒绝完整鉴定。
4月3日,浚县公安局正式告知:仅同意作法医病理死因鉴定,拒绝因果关系、参与度等责任类鉴定。家属在催告函中指出,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委托尸检“应当征求死亡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的意见”,近亲属提出另行委托有资质机构的,“应当允许”。家属认为,公安机关单方缩减鉴定范围、拒绝因果关系鉴定,违反上述规定。
目前,家属收到了信访回复件中有关部门给家属提供的鉴定机构名单,家属希望警方提供纸质版鉴定机构名单,但一直未果。
截至目前,家属仍未收到正式的鉴定委托书面通知。
停尸房深夜被酒驾车辆撞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电影也不能这么演!”宋女士告诉记者,更离奇的事发生在3月29日——存放父亲遗体的简易停尸房,凌晨被一辆酒驾车辆撞击损毁,冰棺受损,遗体存放环境被破坏。事发后,相关方刻意隐瞒数小时才告知家属。


宋国学的遗体存放于浚县一垃圾处理中心旁荒地上的简易彩钢房内,条件简陋,无防护措施。家属向浚县公安局控告“故意毁坏尸体”,4月27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

家属质疑:停尸房为何如此简陋?酒驾车辆为何恰好撞上存放遗体的房间?事发后为何隐瞒数小时才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未就此作出进一步说明。
107天过去了,尸检未做,真相未明
截至7月6日,宋国学去世已107天。其遗体仍停放在彩钢房内,尸检未做,死亡真相未明。家属的核心诉求始终未变:查清死亡真相,依法全面尸检,查明看守所是否存在延误救治,以及延误与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在押人员死亡后,公安机关应立即调查并组织死亡原因鉴定。家属对调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调查的,应由检察院进行调查。但宋国学家属称,截至目前尚未见到任何正式调查结论。

7月6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就宋国学是否存在被有关人员诱导顶罪、因何身亡、停尸房为何被毁一事先后来到浚县公安局和浚县人民检察院采访,均被挡在大门之外。
当日中午,浚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宋国学案件是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不是在看守所死亡。目前,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一有最新结果将会告知记者。
“我们当儿女的,就想知道父亲到底犯没犯法,只求依法尸检、查清真相。可一百多天过去了,这个最简单、最基本的诉求,还是实现不了。”宋女士说。
文·图丨奔流新闻首席记者 张鹏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