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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案落地!化州适用新规破解农村建房“盖章难”痛点

   日期:2026-07-09 00:03:33     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浏览:0    评论:0    

“拿到这两个证,心里这块石头总算落地了!没想到司法局和镇干部主动找上门来帮我想办法。”近日,站在化州市杨梅镇米西村自家老屋前,村民黄某汉紧紧握着崭新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与《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终于露出了笑容。

这是化州适用新修订法规中的“责令改正”条款破解农村建房“盖章难”的首案,让搁置了2年的危房改建申请顺利办结。

危房盼安

一张签字表,卡住两年多

黄某汉的旧屋建于上世纪60年代,经鉴定为D级危房。每逢台风暴雨,一家人便彻夜难眠。“住有所安”四个字,对他家而言竟成了一种奢望。黄某汉多次提交拆旧建新申请书,然而,因早年间历史遗留的邻里纠纷,邻居一直拒绝在四邻意见栏上签字,镇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均未能化解,村“两委”因此顾虑重重,对初审意见“不敢签、不愿盖”,诉求一搁就是两年多。

群众的诉求就是工作的哨声。杨梅镇政府了解到黄某汉这一久拖不决的民生诉求后,主动对接化州市司法局。该局第一时间指派杨梅司法所介入,并对镇村干部进行“面对面”释法,讲清村级初审的法定职责与法律后果。与此同时,杨梅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步向黄某汉普及宅基地申请条件和维权路径,引导其依法依规表达诉求。随后,化州市司法局联合杨梅镇组建工作组,实地勘察危房状况、查阅权属资料、倾听真实诉求,并逐一走访村“两委”成员,进一步深挖矛盾症结。经核查确认,黄某汉的建房申请完全符合“一户一宅”等法律规定条件。

新规破局

一份整改书,半月即办结

转机,源自2025年修正实施的《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新增的“责令改正”条款,为破解这道审批壁垒提供了法治“钥匙”。化州市首次适用该条款,便在这起案件中成功破局。

“症结不在群众,而在执行环节的‘肠梗阻’。”据此厘清问题属性后,化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精准适用该条款。该条款明确:村集体不按规定出具审核意见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这一制度设计,正是立法机关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为基层治理预留的法治通道。

在化州市司法局全程法律指导下,杨梅镇政府依法向涉事村经济合作社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杨梅司法所同步跟进“面对面”普法,讲清“不作为也是违法”的法理。仅半个月,黄某汉便拿到了化州市首例依托该条款办结的“两证”。黄某汉的外甥感慨道:“真切感受到政策不是空话,法治是实实在在帮老百姓解决难处的!”

以案促治

一个新样本,推广向全域

个案突破不是终点,推动全域治理才是目标。为此,化州市司法局系统总结首案经验,提炼出“法治破局三步工作法”,并面向全市各镇街推广复制:一是主动排查“摸清底”。对农村建房审批领域久拖不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依法核查“把准脉”。联合职能部门对申请条件逐一审查,确保法治“体检”过硬。三是监督闭环“促长效”。建立执法“伴随式”监督闭环,推动“盖章难”问题发现一宗、化解一宗。

与此同时,化州市司法局将组织普法队伍深入23个镇(街)开展“以案释法”专项普法,让基层干部明晰法定职责,使群众知晓维权路径。

“法治的政绩,从来不是写在纸上的条文,而是落到群众心里的保障。让群众遇到难处时信法、找法、靠法,这才是法治建设的真正成效。”化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法治之力破治理之壁,在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筑牢安居底线,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在法治守护下住有所安、居有所乐。

南方+记者 杨建雄

通讯员 林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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