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  ????  content=  时期  校长  日方  创新  裂缝  药厂  京秦高速 

每人2000元!河南这一补贴开始申领发放→

   日期:2026-07-17 00:04:10     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浏览:0    评论:0    

近日,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消息,河南省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正式启动,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2000元,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2026年7月15日至9月10日。

全文如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航空港区 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金融 和国有资产管理 局、教卫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 , 按照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 6 〕 1 号) 规定 ,现就做好我省 202 7 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 202 7 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集中申领、补充申领补贴时, 毕业生 需提供 2025-2026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 ;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按 其 一种类别申报 即可 ,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发放方式

本年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分集中申领发放、补充申领发放两个阶段组织实施。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在集中发放时段完成线上申报,做到应报尽报。因患病、信息遗漏、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未及时参与集中申领的毕业生,可在补充发放阶段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高校统一初审、汇总归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备注延迟申报 原因 。 集中申领发放时段为 2026年 7 月 15 日至 9 月 10 日,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领的零星人员,可在 2026年 9 月 1 日至 202 6 年 10 月 31 日 进行补充申领 ,申领信息须在此周期内完成校内公示。

三、补贴标准

按照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按每人 2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所需资金从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四 、申领发放程序

(一) 集中申领发放

1. 网上申请( 7 月 15 日至 8 月 5 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 “ 豫见就业 ” 微信小程序或 “ 豫见就业 ” 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 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 “ 就业补助资金 — 一次性求职补贴 ” 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 “ 提交申请 ” 完成网上申报。因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及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 第一次 申请。

2. 高校审核( 7 月 15 日至 8 月 10 日)。 各高校要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

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一是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二是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属高校进行人工审核。各高校应及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通过的,要在系统里标注并在申请表上加盖所属院校公章,审核结束各高校于 8 月 15 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验。

3. 复核及公示( 9 月 10 日前完成公示)。 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 “ 互联网 + 就业创业 ” 信息系统,对高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高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将公示通过名单上传系统,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当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同时将资金申请文件上传系统备案。

4. 拨付资金( 9月30 日 前完成 ) 。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 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 补充申领发放

未在集中申领发放 阶段 完成申报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参照集中申领流程和标准办理补充申领。线上申报时限为 2026年 9 月 1 日至 202 6 年 9 月 20 日 , 高校初审截止 20 26 年 9 月 25 日 , 复核、公示工作须于 202 6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 全部补贴资金于 202 6 年 11 月 30日前拨付到位。

五 、相关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 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 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因未及时申报或信息有误导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地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的统筹协调、政策答疑等工作,将审核完毕的申请材料装订存档、保管备查(存档时间不少于 5 年)。

来源: 河南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编辑:文婧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