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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0元起诉海航,“我赢麻了”

   日期:2026-07-17 16:35:03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浏览:0    评论:0    

胡栋诚,19岁,就读于广东金融学院。三个月前,这个大一男生把海南航空告了。

官司源自一次航班变动。4月初,胡栋诚计划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起飞前几天,他收到海南航空通知,航班时刻将向前调整10分钟,提前到早上7点30分起飞。

这意味着停止值机和登机的时间也会提前,胡栋诚搭首班地铁去机场的计划,变得极不保险。他提出免费退改签机票,之后又提出由航司承担打车前往机场或提前住在附近的费用,均被海南航空拒绝。

海南航空引用其《国内运输总条件》中的条款表示,只有航班提前超过15分钟,才能为旅客办理免费退改签。

胡栋诚随后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海南航空赔偿他提前一晚住在机场附近的103.84元房费,更重要的是,确认海航运输总条件中的格式条款无效。

胡栋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6月初,他与海航相关负责人在法院进行了调解,“当时他们已经承诺会修改运输总条件”。在回复媒体时,海南航空也曾表示,将于7月30日前,完成对运输总条件的修订工作。

日前,中国新闻周刊在海南航空官网看到,于7月10日生效的《国内运输总条件》中,发生航班出港提前的情形,均可办理非自愿变更或退票,已经不见“提前超过15分钟”的限制。

胡栋诚坦言,这是他没想到的结果。为了应对可能到来的开庭,他和两位同学准备了二十多份证据、一万多字的诉辩状,还进行了一次模拟开庭。但还是有人对他说,航司的法务很强大,告不赢的。

胡栋诚设想过官司可能的各种结果,都能接受,他觉得50元诉讼费花得很值。作为一个法律爱好者,他学会了写诉状、体验了诉讼流程,作为一个飞行爱好者,他有机会和航司高管面对面聊上几个小时。

以下是胡栋诚的讲述。

海航已对运输总条件做出修改

被模拟开庭打个措手不及

我和海航正式调解是在6月初,第一次进法院,还挺紧张的。

毕竟是那么一个严肃的场合。怕迟到,我提前规划好了路线,刮了胡子,穿着打扮也更正式讲究,选了一套自己平时最喜欢的衣服。

这次见面之前,我和海航有过一次线上沟通,工作人员说,愿意赔付我的个人损失,运输总条件比较难改。他问我:是不是不改就不撤诉?包括法院工作人员也跟我说,大公司的条例都有法务审核,我不让步,调解的难度会很大。

那只能等开庭了,修改条款是我最核心的诉求。我也想有机会和负责运输总条件的工作人员沟通下,看看他们为什么觉得我是错的。

为了应对可能的开庭,我给法院提交了27份证据,除了相关的消费记录、抵达机场的用时,还有海航条例可能违背的民航规定,以及其他航司的条例,大多没设置提前起飞的时间门槛。海南那边只提交了3份证据,主要是时刻调整通知和会员权益规则。

除了我自己,我们学校法律专业的两位同学,也全程参与了起诉。我们借用学校的场地搞了一次模拟开庭,他们俩扮演海航的法务,负责“刁难”我。我们之前没通气,各自准备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

模拟的时候,台下还坐了十多个不认识的同学,他们都是听说我的事,来旁听“吃瓜”的,一下更像法庭了。

扮演海航的同学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他们提出,我可以早起乘坐机场巴士,而且运输总条件是经过民航局审核的。我没想到他们说这些,回应得一点不好。

模拟开庭后,我们三个进行了复盘,通过查资料和询问专业人士,确认民航局只是对运输总条件进行备案,并没有审核。我们还完善了如果选用其他交通方式去机场,可能产生的花费和风险。不知不觉,写了一万多字诉辩状,我们一下有信心了,即使开庭,至少不会被怼得哑口无言。

意想不到的结果

正式调解时,海航方面来的是两位部门负责人,他们称呼我“胡先生”,整个氛围很友好。

他们先跟我解释,海航有人性化措施,如果停止登机时发现旅客已经过安检了,会等一两分钟。我反驳,因为有“超过15分钟”的时间限制,等是人道,不等是道理,旅客不敢赌你们会等。

他们又说,出台这个限制,是为了防止某些“黑票代”利用条款赚取差价,比如发现航班时刻提前了,又有低价票,就把原来的票退掉。我又反驳,这不该成为他们把风险转嫁到旅客身上的理由。

说完这几点后,他们才告诉我,已经开过会,决定要修改运输总条件。他们说,还是要更多站在旅客角度考虑问题,用其他方式打击“黑票代”。我猜测,可能也有舆论压力的原因,而且如果真的开庭,法院认定条款无效,他们会更被动。

说实话,我没想到最后是这个结果。之前,深圳的法院审理过另外一起案件,一位旅客被航司“躺飞公务舱”的宣传吸引,花1000多元买了机票,结果发现,座椅根本达不到宣传的“调整角度155°”。

航空公司应诉的时候说,他们的运输总条件里写明了,航班时刻表里的机型,不属于航司与旅客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法院最后判决,航司赔偿旅客300元,并且确认,在这名旅客与航司的合同中,航司应诉引用的条款是无效的。可到现在,航司也没修改这个条款。

包括这次,我最初投诉时和海航沟通,也感受到了一种傲慢。我读法条给工作人员听,对方一直强调,我买票时勾选了协议,官网也有公示。我挺无语的,工作人员把“你勾选了”几个字说得很大声,比我还理直气壮,好像有种看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感觉。

胡栋诚在新加坡旅行时拍摄飞机

“公平是相对的”

像很多人刚上大学时一样,我有一阵很迷茫,感觉时间在流逝,自己要找点什么事情做,我试了很多事,比如练乐器、旅游。这次的经历,让我感到了久违的快乐。

本身我就是个飞行爱好者,5岁的时候第一次坐飞机,到高中加入了这方面的社团,兴趣越来越浓。

飞行爱好者关注的方面很多,有人喜欢研究机型,有人在意机场规划,我会对服务更关注,比如航司的条款,比如飞机上是不是有Wi-Fi、电视这类设施。我有时会觉得,国内航司投入了很多资金发展,但在一些服务细节上还有不少提高空间。

很多旅客对民航领域不了解,即使出行的时候有不好的体验,也不知道该怎么投诉反馈。我因为自己的爱好,对这方面观察更细致,有问题就要提出来,这也是我作为一个飞行爱好者的职责。

另外,我对法律也很感兴趣,爱看罗翔老师的视频,从初中政治课上开始接触法律知识,我对这种文字的变化很敏感,法律很抠字眼,什么人干了什么事要负什么责任,一个细微表述的变化,就会带来结果的改变。

其实我在生活中不是一个较真的人,像和朋友吃饭这类事,不会那么严格地按AA制算钱。对于不喜欢的人和事,我通常会让他们慢慢淡出自己的生活圈子,什么事都较真太累了。

很多人对我起诉航司给了很高的评价,说我勇敢,一个年轻人敢于为了维护权益,向大机构发起挑战。但我要说的是,我也会考虑利害得失。

比如之前,我在一个票务平台购买机票,发现行程单上的金额比付款价格少了40元,沟通失败后,我也起诉了。票务平台的人找到我,答应进行赔偿,我就撤诉了,但后来平台反悔,没有兑现承诺的赔偿。这件事我挺不开心的,但也没再追究下去。一个是如果开庭要去外地,消耗太多精力,另外,也有其他博主已经曝光了这个现象。

我一直认为公平是相对的。这次面对海航,如果只是为了那100多块钱住宿费,我不会起诉,得不偿失,要付出太多时间成本。我之所以坚持做下来,是担心自己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而且这也关系着很多人的利益。

目前,我们还在沟通,是以撤诉还是签署调解书的方式,结束这场官司。海航已经把住宿费转给我了,我起诉时支付了50元诉讼费,法院还要和海航沟通,看他们能否承担。

对这笔钱,我一点都不在乎,这50元花得很值。我学会了写起诉状、举证质证,体验了调解流程,还和航司高管面对面探讨切磋了两三个小时。

对了,这次起诉算社会实践,我和另外两位同学还能加学分。有人说,我们为了学分浪费司法资源,我不认同,我们的努力配得上这个奖励。

用一个词概括我这次的经历:赢麻了。

记者:刘汨

编辑:胡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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