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本报通讯员 陈梦博
傍晚时分,叶县常村镇的一块农田旁,两户村民因一道田埂争得面红耳赤。
闻讯赶来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急着评理,而是卷起裤腿走进田间,调出台账、丈量地界、释法析理,又从乡邻情分讲到古衙“息讼安民”的故事。夕阳渐渐西沉,僵持多年的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这样的场景,在叶县并非个例。
600多年前,叶县县衙以公正廉明闻名,留下了“清慎勤”“思补斋”“虚受堂”等法治印记;600多年后的今天,这份崇法尚德、恤民安民的精神,被叶县司法局融入基层治理实践,让古老法治文脉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
把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
夏日傍晚,忙完农活的村民陆续聚到树荫下。
没有主席台,没有扩音器,一张方桌、几条长凳,一场“庭院普法”便开始了。
“土地流转合同咋签才保险?”“老人赡养责任咋分担才合法?”“宅基地边界有争议怎么办?”面对群众提出的一个个法律问题,司法行政干警、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用乡音方言,把民法典知识讲成家常话,把法律条文讲成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道理。
叶县司法局深入挖掘县衙楹联、廉政文化和古衙典故,将传统法治文化与现代法律知识有机融合,创新开展“古衙法治庭院行”活动,把法治课堂“搬”进农家小院、田间地头。
群众在哪里,普法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群众关心什么,普法队伍就讲什么。
一年200余场“法律六进”活动,让叶县越来越多的群众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邻里争执越来越少,主动咨询法律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一时冲动越来越少,依法协商解决问题的人越来越多。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基层治理,最难的是化解矛盾纠纷。
叶县司法局坚持把调解关口前移,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前不久,两户村民因土地边界问题积怨多年,几次争执无果。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把双方叫到办公室,而是把田间地头当作调解现场。
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边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调取土地确权资料、现场丈量核实、对照法律规定逐项释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结合古衙“公正断事、以和为贵”理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数小时的调解,两家终于放下心结,在重新划定的田埂旁握手言和。
一个案例,折射的是一套成熟的基层解纷机制。
近年来,叶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织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网络,联动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力量,建成“红石榴明理堂”“老兵说事屋”“巾帼调解室”等92个特色调解阵地,吸纳乡贤、“五老”以及“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近3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万余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9.8%以上,一大批群众烦心事、揪心事被解决在村头院落、田间地头。
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法治不仅化解矛盾,还守护民生。
叶县西部山区道路崎岖,一位独居老人因行动不便,想办理遗嘱公证却一直没能如愿。
了解情况后,县公证处工作人员驱车30多公里来到老人家中,认真核验老人的身份信息,耐心为其讲解公证程序,依法完成了全部手续,还依照相关政策为老人减免了公证费用。
老人拿着公证书连声道谢:“你们跑这一趟,可算帮我了却了一桩心事。”
这样的暖心服务,在叶县早已成为常态。
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叶县司法局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8个乡镇工作站、554个村级法律服务工作室,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公证、巡回法律援助、企业法治体检等便民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
近3年来,全县累计办理公证事项19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起,上门提供便民服务60余次,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将古衙文脉融入百姓生活
古衙无声,却润物有声。
走进叶县城乡,法治元素随处可见:村口游园里的古衙楹联、文化长廊里的廉政典故、乡村院墙上的法治漫画、休闲广场上的普法标语……
叶县司法局立足古衙这一独特法治文化资源,持续打造古衙特色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古衙法治研学”活动,让干部群众、青少年在沉浸式体验中感悟法治文化;创新打造“戏曲+普法”模式,把民法典知识融入豫剧唱段,让群众在看戏听戏过程中学法懂法;依托“巾帼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开展庭院微宣讲活动,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
如今,全县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法治文化正潜移默化地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从庭院里的普法课堂,到田埂边的握手言和;从深山里的上门公证,到群众身边的暖心服务;从600多年前的古衙文脉,到新时代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历史与现实在这里交汇,文化与法治在这里融合。
叶县司法局坚持以古鉴今、守正创新,把古衙法治文化转化为服务群众、基层善治的生动实践,让跨越600多年的法治精神,在昆阳大地结出新的硕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