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把相机塞回背包带里,指尖还沾着刚才蹲在花坛边蹭到的草屑。
刚才为了拍清楚那只停在金鸡菊上的小虫,几乎把脸贴到了草叶上,镜头怼得极近,连花瓣上的细绒毛都看得清清楚楚,那红黑相间的小虫子正扒着花心舔花蜜,薄透的翅膀还在微微抖着,连翅上的细斑都没糊掉。
风卷着晒了一上午的草香飘过来,远处的杂树和邻边的野花都揉成了模糊的绿块和色块,只有这朵鹅黄的花和停在上面的小虫是实的,刚好踩中了我想要的浅景深效果。本来选的是微距镜头,本来只想拍路边的野蔷薇花苞,结果转头就撞见了这档子细碎的热闹,蹲了快十分钟,连腿麻都没察觉,现在起身才觉得膝盖发僵,裤腿上还沾了两小团蒲公英的绒絮。
刚才按快门的时候怕惊着它,特意把机身压得很低,连呼吸都放得极轻,连快门声都调得最小,现在翻出相机里的照片才发现,虫子的触须都带着细绒的光泽,甚至能看到它口器蹭过花瓣留下的细碎痕迹,比我刚才盯着看的时候还清楚。
本来还想着今天没找到野蔷薇有点遗憾,现在倒觉得赚了——这种藏在日常里的小热闹,比特意去找的风景更让人舒服。风又吹过来,卷着点隔壁花坛的月季香,我拎着背包慢慢往路边走,相机挂在肩上,屏幕还亮着刚才拍的那张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