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自南都·湾财社。
采写 | 南都·湾财社记者 孔学劭
近日,“河南假发大王”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卡”,600439.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及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拟对瑞贝卡处以650万元罚款;对其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处以600万元罚款。
受本次违法被罚影响,瑞贝卡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停牌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8月3日,股票简称由“瑞贝卡”变更为“ST瑞贝卡”。
针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罚一事,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瑞贝卡证代办,其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之前已经整改完毕,具体可以看相关公告公开披露的信息”。
8月1日,瑞贝卡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版本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补充公告。7月24日,瑞贝卡就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对前期关联资金占用等问题作出说明。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瑞贝卡被罚650万元
2025年7月26日,瑞贝卡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6年7月30日,瑞贝卡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瑞贝卡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瑞贝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虚增货币资金,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
2022年至2024年6月,瑞贝卡及其全资子公司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
2022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约为11.46亿元、12.33亿元、4.57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40.50%、44.73%、16.72%;资金占用余额分别约为2.39亿元、3.10亿元、2.94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8.43%、11.24%、10.77%。
瑞贝卡未在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瑞贝卡为隐瞒上述资金占用事实,通过虚构资金入账、资金往来不记账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分别虚增货币资金约2.29亿元、3.10亿元、2.94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4.35%、5.86%、5.64%。
二是,瑞贝卡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5年6月,瑞贝卡及工艺公司向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或代瑞贝卡控股偿还债务,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
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发生额分别为11.46亿元、12.33亿元、11.82亿元、3.1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5%、43.60%、42.89%、12.06%。截至2025年6月,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拟决定,对瑞贝卡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其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处以600万元罚款。
受本次违法被罚影响,瑞贝卡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停牌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8月3日,股票简称由“瑞贝卡”变更为“ST瑞贝卡”。

针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罚一事,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瑞贝卡证代办,其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之前已经整改完毕,具体可以看相关公告公开披露的信息”。
8月1日,瑞贝卡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版本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补充公告。7月24日,瑞贝卡就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对前期关联资金占用等问题作出说明。
去年以来多次因信披违规被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以来,瑞贝卡多次踩中监管红线。
2025年4月29日,瑞贝卡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书直指五大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在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2023年半年报和年报、2024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因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产生的资金占用事项。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及时披露。三是公司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四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董事、监事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瑞贝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郑文青、朱建锐、胡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将根据下一步核查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2025年5月,瑞贝卡发布公告称,针对《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现已严格落实整改完毕并予以持续优化执行。
距离瑞贝卡完成前期整改不足半月,2025年6月5日,瑞贝卡因未及时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再次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瑞贝卡此次违规的核心问题在于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18亿元,而其直至2025年4月29日才披露年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文青、董事会秘书胡丽平、财务总监朱建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