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在通州农村地区保有量持续攀升。在现有农村居住条件下安装充电桩,如何尽量避免发生邻里纠纷?8月6日,通州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新闻通报会,发布了一起妥善化解充电桩纠纷的典型司法案例。

8月6日,通州法院召开服务保障城市副中心和美乡村建设新闻通报会
赵某在自家院墙外悬挂安装充电桩,并将车辆日常停放在门前进行充电。邻居张某称由于赵某电动汽车的停放位置导致其无法驾驶车辆顺畅通行,故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拆除充电桩、不得占用公共道路。
经法院现场勘验,在院门前停放机动车时其他车辆可以通过,因通行原因要求拆除充电箱、严格限定赵某不得在院前停车缺乏依据,故法院对其诉求不予支持。但赵某应当通过调整停车位置、充电后尽快驶离等方式尽量减少对其他车辆通行的影响。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件已经生效。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市场上保有量持续攀升,选择在院墙外加挂充电箱进行充电的做法较为常见。而村内道路往往较为狭窄,在路侧停车充电时,必然压缩原有道路空间,影响其他车辆快速通行。在此情况下,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由此产生的纠纷,既不对他人的正常通行产生影响,又不对他人的合理充电诉求予以否定。
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副庭长薛兵介绍,农村居住环境有别于城市住宅小区,没有统一的物业管理与标准化配套规划,因此在安装充电桩时,尽量注意以下方面:一是优先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安装,只有院内确无安装条件时,才考虑在院外安装;二是若需占用公共空间,应提前取得村委会许可及邻居同意,充分尊重乡村历史形成的用地习惯,可以签署简单的《同意书》等予以留存;三是安装过程应当合规报批、规范施工,安装位置应当避免对相邻方的通行、采光、安全等合法权益造成实质妨害。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王琪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