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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贴而不管”,陕西佳县政府网站刊文提出建议

   日期:2026-08-06 20:27:56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0    评论:0    

“近期,我县有市民反映,在日常就餐及出入公共场所时发现,部分餐馆、酒店大堂、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虽张贴有禁烟标识,但吸烟行为屡见不鲜,经营者对吸烟者既未劝阻也未制止,禁烟标识形同虚设。”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县政府官网刊发《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贴而不管”现象亟待整治》一文,指出此类现象不仅侵害消费者健康权益,也对榆林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打造文旅目的地形象带来不利影响,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治。该文发布机构为佳县政府办公室,作者署名任文杰。

上述文章提到,“有外地游客在榆林游玩后反映,在景区、餐厅室内标有禁烟标识的地方均有吸烟现象;也有游客反映在餐厅用餐时邻桌吸烟无人制止。此类负面体验不利于我市文旅产业向外拓展和旅游品牌的持续塑造。”

对此,文章给出建议:

一是建议市卫健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全市餐馆、酒店、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设置及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核查禁烟标识是否规范设置、是否留有监督举报电话、经营者是否配备专(兼)职控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是否存在吸烟现象。对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对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经营者,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

二是建议加大控烟执法和宣传力度,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明确告知其法定职责与违法后果。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控烟氛围。

三是建议将控烟工作作为行业卫生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常态化内容。建立控烟工作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暗访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场所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建议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卫健部门监督电话,方便市民对公共场所吸烟及经营者不作为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形成“经营者负责、主管部门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的控烟共治格局。

佳县位于陕西省东北部、黄河中游秦晋峡谷西岸,是革命老区、颂歌《东方红》的故乡。佳县县城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白云山是中国北方地区久负盛名的明清古建筑群和道教圣地,黄河奇景香炉寺、悬天古城“铁葭州”、千年石窟云岩寺、黄河古渡口木头峪以及神泉堡革命纪念馆等都是知名景点。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控烟力度,《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将控烟列为15项专项行动之一。然而,一些公共场所虽然设有禁烟标识但实际未能真正约束吸烟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舆论热议。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6月的一篇报道指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已有明文规定。2011年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然而,规定落地执行面临诸多困难,室内公共场所抽烟现象仍屡禁不止。

报道称,真正实现从“有法难依”到“有效落地”,还需在执法上继续突破。很多地方对于公共场所控烟到底归哪个部门负责,没有清晰界定。市民发现有人吸烟,常常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此外,压实场所责任也很关键,既要强化其法律义务,也要提供可操作的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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