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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在同一小区有两个“家”,与情人共同养育3名子女,被妻子发现后举报;法院:丈夫与情人犯重婚罪,均获刑1年

   日期:2026-08-07 09:26:50     来源:三湘都市报    浏览:0    评论:0    

据红星新闻,妻子举报丈夫涉嫌重婚,发现丈夫在同一小区内有两个“家”,丈夫曾任多家航司高管。

8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孟女士处获悉,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某、胡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孟女士称,两人在庭审期间并未认罪悔罪,但目前她尚未收到上诉通知。该案于7月21日一审判决。

判决书

孟女士与刘某的结婚证 受访者供图

彼时,刘某与另一女子所居住的别墅相关人口登记信息显示,60岁的刘某与39岁的女子胡某某等人为实际在住人员共8人,备注显示,两人为夫妻、租户。实际在住人员中,还有备注为“租户子女、未成年”的3人,未成年的“刘某(孩)子”1人及胡某某父母。孟女士解释,自己与刘某仅育有一子,登记表内的“子女”均不是夫妻两人的婚生孩子。

来源:红星新闻、第一财经

编辑丨胡元媛

一审丨胡元媛

二审丨陈舒仪

三审丨彭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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