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彦宗
澎湃新闻近日报道,湖南永州商人韩永明2003年与蓝山县政府签订协议,为当地建设一家三星级宾馆,政府给100亩地作为建设用地及附属商业用地。宾馆在一系列项目变动中建成,其中包括原先签字的县长2005年遇车祸身故,2004年县政府将16.3亩宾馆建设用地之外的地块,兑换成非原址的其他三块地,但至今有35.01亩未交付。
韩永明替蓝山县建造的这家宾馆,2009年建成,运营数年就亏损严重,运营公司已经将其拍卖。韩永明为了这个项目与股东翻脸,而且负债累累,他认为之所以落得现在这个下场,与蓝山县政府未按约交地有关。他状告蓝山县与永州市的最新一轮官司已开庭,但未宣判。

简明扼要地归纳韩永明的故事,就是他个人及公司23年的磨难史。他曾被蓝山县政府奉为座上宾,他作为民企老板投建的星级宾馆,被当成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政府要地给地,要手续给手续,哪怕资料不完善也发给土地使用证。时移世易后,现在的县政府不认当年的合同,以“不合规”拒绝履行。
韩永明在蓝山县折戟,最开始的变数是一整块100亩地,因为拆迁难,变成四块零碎地。对于这个变动,县政府是负有第一责任的,因为征收好土地交付韩永明,是白纸黑字写进补充协议的。韩永明遇到的第二个坑,是这个补充协议只有县委办主任签字,没有盖章,但实际上是执行的——蓝山县按协议履行了四项约定中的三项,只剩 35.01亩土地尚未兑现。
当年的蓝山县及其经手韩永明项目的人员,完全知道自己在干的事有不合规的地方,但采取了纸上不留痕、实际推进的策略。可现在韩永明拿着协议要县政府履约,后者又说协议不合规,不承认过去实际履行但未履行到位的诺言。韩永明拒绝吃哑巴亏,就一直与市县政府打官司。
韩永明先是打销证官司——协议中约定且发给他的土地证,已经被蓝山县依法注销。不认栽的韩永明一直告到湖南省高院,最终还是败诉。理由是,当年县里为了招商引资,给他特事特办,在关键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办了证。法院认为,蓝山县相关部门的撤证行为,属于“合法的自行纠错”。
为了继续为他的诉求寻找支点,韩永明又以要求蓝山县政府履行补充协议为由,要求交付剩下的35.01亩地。同样地,这个官司又从县里打到永州市,法院还没判,他想要拿回的土地已经被蓝山县政府拍卖了,中标单位已经进场施工了。这意味着,即便他赢了官司,后续也很难要回土地,怎么都是输。

蓝山县对韩永明没有任何客气,比如说保留有争议地块不动,而是直接把他诉讼标的直接用合法程序给了别人。到了这一步,韩永明手里只剩下不被这一届县政府承认的旧协议。当年蓝山县政府为了“提升城市品位”,不顾当地消费水平低,推进星级宾馆项目,结果酒店严重亏损,运营企业破产清算。事后县政府以一句“违规决策”隔离风险,民营企业家却吞下了全部的苦果。
蓝山县政府承诺给韩永明的土地,可能是当年县里唯一拿得出手的资源,没这个诱饵,韩永明他们不可能投资1个亿盖宾馆。要是按照新官也要理旧账的思路,哪怕当年再怎么不合规,也应该在合规范围内设法为韩永明找补退路。可谁都知道,这样做的压力很大,一口咬定协议失效,坚持“现在的领导不可能延续过去领导的违法决策”,反而最省事最没有麻烦。
讽刺的是,澎湃新闻记者近日采访蓝山县自然资源局书记,对方说他们秉承“诚信政府”的要求,尊重法院判决。韩永明当年相信“诚信政府”,才签了招商引资协议。这些年,当年县政府信誓旦旦的协议被“诚信政府”当成废纸,又把有争议的土地标的物拍卖,不知道哪里能看到蓝山县具备“诚信政府”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