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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日期:2026-08-12 19:21:44     来源:光明网    浏览:0    评论:0    

辽宁省气象台8月12日11时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

预计8月12日14时至13日20时,大连北部、抚顺东部、本溪东部、丹东、锦州北部、阜新、朝阳、葫芦岛北部地区有中雨(10~20毫米),局部暴雨(50~8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大暴雨(100~180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40~60毫米,雷雨时最大风力7~9级;其他大部地区有雷阵雨。

请注意防范。

辽宁省短时强降水预报图。

防御指南

1. 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强降水、防雷、防大风准备工作。

2. 做好简易房屋、高空悬挂物以及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防风加固工作。户外行人和工作人员减少户外活动,注意远离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

3. 驾驶员通过积水路段应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交管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和积水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和交通引导。

4. 驱赶家禽、牲畜进入安全场所,关好门窗加固棚舍;工地注意遮盖建筑物资,妥善安置易受短时强降水、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防范大风对农作物、果蔬及对设施农业和养殖大棚的不利影响,建议提前防风加固。

5. 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水上交通等单位应采取限飞、限速或暂时关闭等措施保障人员和交通安全,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回港规避,加固港口设施。

6. 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

转自: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记者:赵铭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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