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布丁
近日,陕西宝鸡市眉县某小区住户王先生反映,燃气公司要求必须更换使用超过8年的燃气设备,否则不给售气,引发关注。
据大风新闻,王先生的房子位于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附近的太白印象小区,2014年交房。小区没有集中市政供暖,都由住户自行安装壁挂炉、地暖等供暖设施。王先生当年花了八千多装了台壁挂炉,按厂家说法可以正常使用15年。王先生买这套房主要是度假用,并不常住,壁挂炉十年来都没怎么用,也没出现任何损坏。
前段时间,当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安全巡检时发现,王先生家的壁挂炉和燃气灶使用年限已经超过8年。工作人员称必须更换,不换不售气。该工作人员还推荐他使用指定的品牌,如果网购其他的品牌,还牵扯到安装资质的问题。
王先生和小区的其他业主都难以理解,设备运行好好的没有任何故障,怎么就必须更换呢。一台壁挂炉大几千,一套燃气灶将近一万,都换的话接近两万块。为此他找经销商出具了“稳定运行,工作正常”的情况说明,但燃气公司“不为所动”,仍强调不更换设备就不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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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求设备满8年必须换新?燃气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壁挂炉、民用灶具的使用年限,统一规定是8年。
根据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热水器、采暖热水炉,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注意,这里的“判废”,不等同于强制报废,不是说用到8年就必须换新。事实上,相关规定预留了第三方专业检测、检修合格后继续使用的合规路径。
而且国标发布于2008年,现在市面上的燃气设备经历了十多年的更新换代,材料和技术均有大幅提升,使用寿命也大为提高。如果使用8年就报废,对业主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也是严重的资源浪费。
国标设置的初衷,是为了用气安全,敦促厂商、燃气公司和用户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设备超期使用,安全风险的确会增高,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提醒用户注意观察、燃气公司定期巡检等方式来防范。
我此前在所在城市租住的房子,属于典型的老破小,热水器和燃气灶都有些年头了。但燃气公司每年上门来巡检,从未提出报废更新的要求。不过临搬走前,我在厨房闻到一股煤气味,联系燃气公司上门检查后被告知,燃气灶由于年久发生泄漏需要更换。最后听说房东和新租客协商后,换了台新的燃气灶。

如果燃气公司认为有安全隐患,但设备不是非换不可,可以加强对超期设备的检测频率。比如说,可以参考汽车年检制度,新设备一定年限内免检,超过一定期限,特别是超过8年的,每半年检测一次。很多时候,问题出在日常损耗较多的配件上,如燃气阀、密封圈等,及时更换就行,没必要整机报废。
直接以超期使用不换新为由,拒绝供气,这种霸道做法不合情理,也违规。根据我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公司发现隐患需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给予整改期限,用户拒不整改的,必须上报住建主管部门,经行政介入后才可依规限气。
另外,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推荐”使用指定的品牌,也让人怀疑强制换新背后有其他猫腻。现在电商发达,网购燃气设备的情况非常普遍。安装燃气设备的工作人员需要有相关证照,是根本规则。如果见用户未购买指定品牌,就在安装资质上挑毛病,把它当作拒绝供气的借口,那涉嫌搞垄断经营。
最近几年,多地发生过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了不小的人员和财产损伤。燃气公司不顾实际情况搞一刀切,不管是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将管理成本转嫁给用户,还是另有所图,都是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欺负人。如果监管不出面,用户为了不影响生活用气,就只能妥协。这次是拿年限当借口,让人换新灶,谁知道下次会是什么收费名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