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和姑姑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咨询,没想到真的就把居住权证明领到了手,而且办理速度很快,工作人员效率也很高,以后我在姑姑这所房子的居住权就受法律保护了。”8月17日,河南省禹州市的市民徐先生拿着刚领到不久的《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徐先生的这份激动,来自8月11日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的全市首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该业务的成功办理,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登记业务在该市正式落地,群众长期以来“房子不归我,也能安心居住”的期盼由此成为现实。
此次居住权登记,权利人登记为徐女士,居住权则登记在其侄子徐先生名下。考虑到家庭财产安全及以后生活的长期居住保障需求,8月10日,徐女士与徐先生到禹州市市民之家不动产登记大厅,咨询居住权登记申请事项,希望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徐先生长期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大厅及时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他们详细讲解居住权的权利边界、约定期限等政策规定,悉心指导双方准备居住权登记所需资料。
8月11日上午,徐女士与徐先生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合同签订与信息确认,工作人员即时开展资料核验、受理登簿、缮证等工作,当天就让徐先生领到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
据了解,居住权是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主要用于保障老人、亲属等群体的居住权益,即使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动,已登记的居住权依然具备法律效力,从而有效化解家庭房产纠纷,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保障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把居住权登记纳入常态化业务办理范围,开展多维度政策科普宣传,通过一系列优质快捷的服务,让群众真正实现‘居者享其权,住者安其心’,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禹州市委宣传部 作者张延伟 霍晓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