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宇霆
原本是一场榜一大哥与女主播之间的情感纠纷,如今却变成了一件公众瞩目的刑事案件。
魏莹是一名拥有近200万粉丝的女主播。2019年10月,已婚的海南海口人邢某彬开始观看魏莹直播,并频繁高额打赏。魏莹对高额打赏的粉丝会私信致谢,两人由此建立微信联系。
当两人关系彻底“破裂”后,邢某彬联系了另外两名已婚男粉丝郑某人和丁某升,一同向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举报魏莹诈骗。该案自2022年至今,经历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直至2025年10月,魏莹再次被批捕,并被海南省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一审待判决。
根据起诉书指控,魏莹自2019年起在平台虚构单身未婚人设,以建立恋爱等暧昧关系为由,诱使三名已婚被害人刷高额虚拟礼物,累计骗取约2500万元。

如果上述指控属实,那么魏莹构成诈骗罪,恐怕并没有什么疑问。根据刑法第266条,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检方说法,当事人“在平台虚构单身未婚人设”,足以证明存在“欺骗”的主观故意。“以建立恋爱等暧昧关系为由,诱使三名已婚被害人刷高额虚拟礼物”,则证明使用了欺骗方法。“累计骗取约2500万元”,远超正常打赏金额,既说明魏莹的动机不纯,也折射社会危害之重。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50万元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量刑区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该案的涉案金额之大,职能部门很难高举轻放、不了了之。
看上去魏莹“入罪”,已是铁板钉钉。不过,她的家属透露了一些情节,给此案增添了不确定性。
比如,魏莹家属称,2020年10月,魏莹已婚已育的状况被网友曝光,邢某彬来求证,魏莹如实相告。但邢某彬知道真相后,依然正常进行打赏。如果上述情况属实,至少对于邢某彬来说,她诈骗犯罪的主观故意,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又比如,魏莹家属透露,魏莹曾反对与邢某彬建立特殊关系,多次表示他们之间不可能,并劝阻对方打赏。有聊天截图显示,男方跟第三人说,“她(魏莹)就是一直提醒我不可能啥的”,承认自己的“追求”有点一厢情愿。如果上述事实确凿无误,足以从另一方面证明,魏莹打的是“明牌”,欺骗邢某彬的定性存疑。
另外,如果魏莹没有公开或私下声称自己是单身、没有婚育,只是在直播中未公开已婚事实,就不能简单归之为“虚构单身未婚人设”。平台对娱乐主播,固然有一些强制性的要求,但婚姻状况属于个人的隐私,并不在必须公示和说明的范围之内。按魏莹的说法,之前为了保护孩子,没有交代婚育情况。以常识论,这样的说辞并不太牵强,有一定的合理性。
关于涉案金额2500万元,也存在疑点。乍一看去,数额特别巨大,但从报道情况看,恐怕还有一定出入。一是充值金额不等于打赏金额。魏莹家属表示,案卷中只有邢某三人在短视频平台的充值记录,而三人同时打赏多位女主播。二是打赏金额不等于获利金额,平台要从中抽成。魏莹家属说,实际到手的钱,远低于指控金额。就算要认定违法犯罪,也该先厘清实际获利金额,不能把天价打赏统统都算在主播身上。

另外,魏莹透露,邢某彬威胁她“不陪睡就坐牢”,还说他在当地有很多关系,公检部门抢着立案,因为一旦立案,他会给对方输送大量好处。这些说辞有待证实。从法律上看,如果女主播确实存在欺诈行为,男方的威胁并不影响其定罪。但如果构成诈骗的关键事实存在矛盾——男方曾承认自己有点一厢情愿,涉案金额经不起推敲,就容易给外界增添想象空间。
评论区有不少人说,作为女主播的魏莹肯定存在诱导,这一结论是基于对直播经济的了解。榜一大哥打赏巨款,并不是光看人唱歌跳舞,砸钱背后往往有建立真实亲密关系的念想。而很多主播为了维系高额打赏,会保持暧昧的氛围,给对方虚假的恋爱希望。
然而,就算女主播有某种情感表演,在刑法上,定罪需要极其严苛的证据。榜一大哥举报魏莹诈骗,究竟是“恋爱杀猪盘”,还是“打赏情感戏”,应当基于客观事实,综合各种情节,避免先入为主,审慎合理作出“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认定判断。希望法院的判决能够定分止争,给社会上一堂普法课,明确界定“自愿打赏”与“欺骗诱导”的法律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