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有人欲跳楼轻生,陈佳鑫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救援民警发现当事人情绪低落,因长时间站立,身体开始晃动,随时有坠落危险。
危急关头,陈佳鑫挺身而出,从窗户跃向当事人所在平台施救时发生意外,不幸牺牲。最后,在救援人员的一致努力下,轻生群众成功获救。
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发布《关于学习宣传陈佳鑫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还原了陈佳鑫同志牺牲的事发经过。
6月18日16时22分,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接到紧急求助警情,称有群众欲跳楼轻生。当时陈佳鑫正带领办案队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听闻警情后立即抓起单警装备,带队火速赶赴现场支援。抵达现场后,她迅速与先期抵达的巡逻民警汇合。
此时当事人情绪低落,对民警和家属的呼喊毫无反应,又因长时间站立,身体已开始晃动,随时有坠落危险。她放缓语气尝试对话,从不同角度耐心安抚开导,可无论如何柔声劝说,当事人始终沉默不语,不肯退回安全区域。
为抢抓最佳施救时机,陈佳鑫反复观察并确定现场路径,不顾自身安危,纵身跃向当事人所在的平台实施救援,不幸发生意外,壮烈牺牲。最终,在救援人员共同努力下,轻生群众成功获救。
陈佳鑫,女,蒙古族,199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包头市公安局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青山区分局幸福路派出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工作,历任反恐怖和特巡警支队、幸福路派出所警员,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
据介绍,2024年担任副所长以来,她累计牵头办结行政案件666起,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人1678人;破获刑事案件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人。陈佳鑫入警第一年,母亲因病离世,父亲常年在外务工,一家人分隔两地已是平常。每逢传统佳节,她主动将本地同事安排回家与亲人团聚,独自在单位值班备勤,从警10余年间,她从未陪同父亲度过一个完整春节。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