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市区道路通行秩序,根据市政府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中心城区二轮、三轮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制定本通告。

一、严管城区通行秩序
二轮、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悬挂或悬挂城区以外防盗备案号牌的车辆限制在城区内道路通行。
非法改装加装篷、伞严重影响车辆安全稳定性,危害驾乘人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对首次查处的予以警告、登记违法信息,责令自行拆除;对再次查处的予以强制拆除、收缴加装设施,依法处理。
二、设置严管路段时段
(一)严管路段:光武大道(人民路至独山大道)、张衡大道(人民路至邓禹路)、申伯大道(张衡大道至医圣祠街)、孔明大道(张衡大道至独山大道)、范蠡路(南都路至邓禹路)。
(二)严管时段:每日9:00至11:00、15:00至17:00。
即日起在严管路段、严管时段内,严禁电动三轮车通行;后续将根据道路通行情况逐步扩大严管区域和时段。
三、划定货运三轮限行区域
以中心城区信臣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北京大道以东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及飞机场、高铁站周边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每日7:30至12:30、14:00至19:00,对货运三轮车实施限行管理。确因民生运输、需在限行区域时段通行的,应办理入市临时通行证。
四、实行挂牌过渡期管理
对中心城区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实施挂牌过渡期管理,对符合机动车属性车辆逐步纳入机动车管理;二轮、三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应到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挂牌、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上道路行驶;属于电动自行车的应到城区交管勤务大队登记备案(绿牌)后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以宣传教育、劝导纠正、协助执勤、学习法律法规为主。12月31日后,对违法上路行驶的车辆依法从严管理。
五、规范民生行业用车管理
对涉及民生的邮政寄递、环卫、燃气配送等行业三轮电动车,实行规范管理,车辆实行“彩色LOGO+编号”管理,在醒目位置喷涂或张贴明显标志;属于机动车的,须及时携带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凭证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轮、三轮电动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