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日报》2026年8月21日3版
烟火日常 法典守护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作为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集大成者”,生态环境法典既体现着对锦绣河山的守护,也充满了对烟火日常的关切。让蓝天常在、碧水长流,让居民楼少些油烟异味、小区的夜多一分宁静……这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它都一一给予了回应。
在生态环境法典启动施行首周,记者在郑州、洛阳、信阳等地进行采访,在与群众、企业、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对话中,看生态环境法典如何点亮美好生活。

8月15日,在洛阳市新安县仓头镇云水村黄河岸边,70亩油葵竞相绽放,生态美景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打卡。张怡熙 杨扬 摄
01
精准破解油烟、噪声等扰民难题
城市治理的关键点,往往不在于宏大的蓝图,而藏于街头巷尾的烟火气里。
8月13日下午6点,暑热未消。郑州市中原区一老旧小区里,连片的沿街餐馆开始上客,煎炸爆炒的油烟与锅铲碰撞的声响,交织成老城区最喧闹的市井日常。可对于楼上居民而言,这番景象带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
“我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每到饭点,油烟就往家里钻,就算紧闭门窗,那股子辛辣味也散不掉。”站在单元楼旁,居民祁女士指着楼下几家餐馆的排烟口,语气里透露着无奈。她投诉过很多次,相关部门也多次督促商户整改,但往往是“检查一阵、好转一时”,整改流于形式,过几天油烟味照旧。
而生态环境法典,恰恰针对此类居民身边的小微污染问题补齐了短板,给解决餐饮油烟“整治——反弹——再整治”的难题带来了突破口。
其中,第二百五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监管关口的前移,将“事后扰民再投诉”变为“事前准入防风险”。
同时,法典清晰界定经营红线: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规定越来越细、标准越来越严,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郑州经营一家家常菜馆15年的店主王浩,深有体会地说,“早些年,油烟直排是常态,邻里矛盾特别多。这两年,随着政府环保措施升级,我们也升级了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维护。标准越来越高,看似是约束,其实是对我们守法经营者的保护。油烟少了,邻里和睦了,生意反而更好做了。”
为了让生态环境法典为更多人知晓,连日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启了一系列普法宣讲行动。执法人员走出机关大院、走进街头巷尾,开展沉浸式宣讲,现场倾听商户经营困扰、居民生活诉求,逐项解答群众关切,让法律从纸面落到地面。
与油烟同样困扰市民的,还有噪声。
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瑞讲述了一起案例:“之前辖区曾有两家酒吧,凌晨时分,巨大的音乐声持续不断。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连续多日深夜蹲点取证。实测数据显示,酒吧外噪声超70分贝,居民区扩散噪声超54分贝。”在检察机关全程监督下,执法部门对此立案查处,酒吧加装隔音设施,噪声问题彻底整改;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整治,累计办理扰民案件12起。
“法典对噪声污染有了更具体的标准,我们办案更有底气了。”张瑞说。

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一只朱鹮展翅起飞。陈涛 摄
02
协同治理,守护身边生态之美
盛夏时节,信阳罗山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摄影爱好者们架起“长枪短炮”,屏息凝神,等待着那抹灵动的身影。一只朱鹮翩然降落,展开的双翅在阳光下泛着光泽。
从2007年首批17只朱鹮落户,到如今野外种群突破900只,罗山交出了濒危物种保护的亮眼答卷。
生态好不好,鸟儿用翅膀投票。这背后,是司法力量的全天候守护。罗山县法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法官们把巡山护林、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环节融入审判职能延伸工作,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与保护。“以前偷猎、破坏栖息地的案件时有发生,现在大家观念变了,普遍知道伤害朱鹮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人员说。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鸟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等,这为我们提供了裁判依据。”罗山县法院法官胡汉青说,将按照生态环境法典的要求,持续擦亮“大别拥翠,法润鹮乡”大别山区生态保护法治品牌,守护好群众家门口的生态家园。
以司法的力量,让家门口的风景更美、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法典对此作出规定。

新安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利用无人机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张聚辉 摄
在新安县某镇,一场由检察建议触发的环境整治让村民拍手称快。今年3月,新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王亚姣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村里一个规模化养殖场蛋鸡存栏达4.5万只,大量鸡粪露天堆积在厂区空地上。
“正值中午,太阳暴晒,700多平方米的空地上,粪污发酵的恶臭刺鼻,蚊虫滋生泛滥、污物渗透土层,可以想象周边居民受到多大的影响。”王亚姣至今记得第一次踏入现场时的情形,她和志愿者用无人机航拍、采样取证,固定了完整证据链。
随后,新安县检察院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生态环境部门迅速约谈负责人,责令清运,并作出行政处罚。在办理此案基础上,该县以点带面,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排查,整改隐患6处,守护了环境、规范了养殖秩序,也解决了周边群众的烦恼。
“以前觉得检察官是来找麻烦的,现在明白了,他们是帮我们发现问题、守住底线的。”事后,该养殖场负责人面对回访的检察官,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
新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水红说:“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一条,彻底解决了我们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中‘单打独斗’的难题,更有利于提升办案效率。”
03
绿色发展,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良好生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8月19日,记者走进郑州瑞泰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很难把眼前整洁有序的厂区,和大众印象中“粉尘漫天”的耐火材料企业联系上。
“我们针对隧道窑生产特性采用‘干法脱硫SDS+布袋收尘+SCR低温脱硝’一体化技术,废气经过层层净化后达标排放。”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王琳桦介绍,通过从源头入手、全流程管控,补齐了传统耐材生产的环保短板。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刘丹说:“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约束企业的标尺,更是守法企业发展的助推器。它为主动治污、坚持绿色转型的企业搭建了公平竞争的平台,让环保投入真正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优势。”
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督促企业绿色发展,守护着青山绿水;而山清水秀,就是百姓最朴素的愿望。

8月15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一起碳排放配额代清缴服务合同纠纷案,法官当庭宣判。 申冠英 摄
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当天,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一起碳排放配额代清缴服务合同纠纷案。
“这起案件,一头连着企业碳排放清缴义务,一头连着国家‘双碳’目标的市场秩序。”承办法官王远介绍。法庭精准划分责任:第三方机构未履行核心义务,应承担根本违约责任,承担60%赔偿责任;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解除委托权,存在一定过错,自行承担40%损失。
当庭宣判后,旁听席上的人大代表表示:“判得清楚!这对践行绿色低碳立法理念意义重大。”
司法保护生态的版图,还在延伸。8月13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社旗县法院联合文旅、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启动“古建古窖·法治护航”专项行动,签署传统村落、古建筑、古窖池一体化司法行政协作机制,让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同频共振。
“生态环境法典将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绿水青山的生态守护与千年文脉的传承保护在法治框架下融为一体。”郑铁中院法官田静介绍,古窖池内繁衍数百年的微生物菌群,正是一条微型生物多样性链,它依赖特定温湿度、水质、空气与周边乡土环境而存活,一旦周边土壤、水体、微气候被污染破坏,菌群退化不可逆转,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所以保护古窖池,不是文化保护的单行道,而是要让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在“一口窖”里交汇。

中原环保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现场取样,观测活性焦吸附池出水水质。 田丽媛 摄
为统一裁判标准、强化示范引领,8月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5起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覆盖刑事追责、民事维权、公益诉讼等多类型,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矿产土地治理、污染追责、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全省法院已构建起以黄河流域为核心、生态功能区为单元、全域覆盖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法护美豫”的司法品牌正越擦越亮。
生态环境法典,把群众对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安静宜居环境的期盼,变成了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则。伴随着它融入烟火日常,一抹抹新绿,正在中原大地生根发芽。
专家点评
让生态环境法典真正成为“幸福法典”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环境法教研室主任 梁增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并非既有法律的简单汇编,而是在系统整合基础上推动治理理念与法律责任结构的深层变革。其鲜明特征在于,通过多层次义务配置,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朴素期待,转化为稳定、明确、可执行的法律规则。
以损害预防义务守护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强化预防为主理念,将群众对安静、舒适、健康环境的需求细化落实到污染防治规则中,推动治理关口前移。生态环境法典对噪声污染防治、经营活动规范等作出的制度安排,为商住混合社区的利益冲突提供了明确的法治依据,也为执法司法机关平衡环境权益保护与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则依据。将生态环境法典落实到噪声、油烟等小微污染治理上,就是让权益保障在日常生活中可感可触。
以绿色发展义务促进保护与发展良性互动。生态环境法典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通过明确生产经营活动的环保标准、责任边界和行为规则,为市场主体绿色转型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企业绿色发展,不仅能够减少违法风险和经营不确定性,还能够通过技术创新、设备升级和产业转型,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转化为提升竞争力的新动力。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生态环境法典有助于更精准地把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法治边界,为绿色产业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创造良好的法治生态空间。
以生态保护义务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生态环境具有公共性、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难以仅靠个人或市场主体自律完成保护,需要政府依法履职。生态环境法典注重系统治理和协同治理,在强化政府环保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监察监督、司法审判和检察监督之间的衔接机制,为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提供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我省肩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重大战略任务,更需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推动多主体协同治理,通过信息共享、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机制,形成“发现问题——依法治理——修复生态——监督落实”的治理闭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地。让生态环境法典真正成为群众的“幸福法典”,需要推动法治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立法方面,要做好相关法规、文件与生态环境法典的衔接,确保生态环境法典确立的原则和制度能够落细落实;执法方面,各相关部门需要尽快把生态环境法典赋予的执法依据和监管手段用起来,敢于亮剑、精准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司法方面,持续办好环资类案件,用典型案例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普法方面,要以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意识。
相信随着生态环境法典走进群众、走进生活,生态环境保护必将形成人人有责、众人参与、全民受益的良好局面,生态环境法典也将成为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用得上的“幸福法典”。
来源:河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倩 李世杰 王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