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21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记者会上了解到,农业法修订草案将继续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拟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农业领域相关规划的编制进行精简优化。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农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总结新时代“三农”工作重大成就和经验,完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增加规定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等内容;
二是加强农业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加规定国家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针,支持开展农业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与粮食安全国际治理;
三是加强农民权益保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对农业领域相关规划的编制进行精简优化;
四是明确国家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进一步做好与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的衔接,明确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 黄海华:突出农业法在“三农”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发挥好农业法的引领、支撑作用,处理好与其他涉农法律之间的关系,提升“三农”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李开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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