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 通讯员黄进)近日,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昆明市农村集体“三资”常态化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巩固既有工作成果、发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信息化效能,对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常态化监管作出系统部署。《方案》明确,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从“全面摸清家底”转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核心任务是查漏补缺、数据审核、动态更新和常态监管4个环节,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全程留痕、变动实时更新、预警及时处置。
在查漏补缺方面,《方案》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指导与属地职责,组织逐村、逐组、逐笔、逐项、逐宗核查,全面排查账外资金、账外资产、账外资源和账外合同。重点补录未录入平台的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全覆盖核查镇、村、组集体资产特别是帮扶项目形成资产,完整录入2026年1月1日以来所有集体资金收支记录,以及当年签订或往年签订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合同。《方案》强调,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名义签订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合同,本质属于集体经济合同,不得以签订主体为由拖延或选择性录入。“回头看”和补录工作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逾期补录数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在数据审核方面,《方案》要求在应录尽录基础上,对平台全部数据开展全方位、穿透式清洗,逐项修正缺项、错误、重复和无效数据,重点审核组织管理、成员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和合同管理六大模块。在组织管理方面,要规范组织名称,实现应赋尽赋;在成员管理方面,要确保名册覆盖完整、动态更新;在资产管理方面,要纠正分类错误、完善关键信息和附件、及时反映资产变动并确保出租资产关联合同;在财务管理方面,要规范账套设置、科目使用,纠正账实不符、折旧未提、余额异常、核算不准、结账滞后等问题;在资金管理方面,要杜绝拖延录入、违规取现和违规支出,确保银行余额与平台记录一致;在合同管理方面,要确保合同类型准确、信息完整、附件齐全、履约细化。数据审核工作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
在动态更新方面,《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有增减必录入、有变动必更新、有时限必办结”原则,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链条,将平台相关权限足额下放至乡镇和村级账号,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录入、自主负责。乡级不得包揽应由村组自行承担的管理职能。按照组织、成员、资产、资金、财务、合同六大类别实行分类动态管控,确保线上数据与线下原始凭证、实物现状一一对应。同时,健全日常自查、定期比对、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数据校核制度,重点排查长期未更新、信息要素缺失、实物与记录不符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在常态监管方面,《方案》要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预警处置闭环机制。对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按照线上预警、线下核查原则分类处置:提醒类预警经研判无需整改的可忽略,确需整改的发起整改;督办类预警必须发起整改并填报回执。方案建立预警信息“3303”处置机制,要求“待处理”不超过3天、“处理中”不超过30天、“审核中”不超过3天,并建立“交办—提醒—通报—约谈—考核”全链条闭环处置五步工作法,确保预警事项动态清零。
《方案》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四项制度、严格审核督改和严肃追责问责等工作要求,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市级建立分片包干、过程与结果一体化、问题查督改一体化和问题周推送四项制度,实行“村组自查录入、乡镇初审、县级复审、市级抽审”多级审核机制,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确保常态化监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