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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称“灵活就业是福利”、“农民工是时间管理企业家” 人民日报发声

   日期:2026-08-31 11:31:00     来源:有料新语    浏览:0    评论:0    

【资料来源于人民日报评论、经济观察报、国家统计局、第一财经等】

8月下旬以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张丹丹关于“灵活就业本身是一种福利”的观点引起舆论讨伐。更早时候的6月,她在接受媒体第一财经采访时还说过:我天天和农民工待在一起,他们太厉害了,特别是做零工后,哪的工资高就跳到哪个平台,他们就是时间管理的企业家,反而城里人不太适应这种变化。

网友称这就是现实版的“何不食肉糜”,同样经常发表争议言论的大V胡锡进表示,无法接受张丹丹的表述,她需要该解释的作出解释,该致歉的致歉。

1、

党报:“灵活”要有保障,才能有尊严的生活

“灵活就业”话题一直备受关注。8月19日,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7月全国城镇不包含在校生的16至24岁劳动力失业率为17.9%,较上月上升3个百分点。同期,不包含在校生的25至29岁劳动力失业率为7.2%,较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不包含在校生的30至59岁劳动力失业率为3.9%,较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6月,前述三个年龄组失业率分别为14.9%、7.1%及4%。整体看,城镇调查失业率呈季节性上升。而这些失业的群体就有可能面临灵活就业的境况。

与此同时,北大教授参加某节目抛出“灵活就业本身是一种福利”的观点,引起广泛争议,大家就当前就业形势和社保情况展开讨论。

8月28日,党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人民锐评:有保障的“灵活”才能成为一种优势》表示,舆论有质疑,完全可以理解。很大一部分人选择灵活就业,是退而求其次,很难和公众语境里的“福利”搭上边。这种学术话语与公众体感之间的错位,难免激起公众情绪的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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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进一步表示,大家并不是看不到“灵活”的潜在好处,只是希望这样的“灵活”应建立在有保障的基础上。就业中,缺乏权益保障的“灵活”,无异于“不稳定”“不确定”;而有了较为完善的保障,“灵活”就能具备相对优势。7月底高层会议明确提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因此,不能简单把灵活就业与所谓“低端就业”画等号,更不宜将灵活就业污名化。相反,在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灵活就业很可能不仅托底就业的“下限”,也将刷新就业的“上限”。当然,保障好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不仅是中国,各国的劳动保障制度,大多与传统稳定的劳动雇佣关系绑定在一起。面对新的劳动模式和雇佣关系,制度体系需要一场深刻重塑。

没有任何一名劳动者,不渴望稳定的收入、稳定的预期、稳定的保障。完善制度、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才能让广大劳动者有底气、有尊严,安稳生活、踏实奋斗。

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张丹丹教授第一次说出争论性言语。就在今年6月底,她在接受第一财经专访时提到,她在一线调查发现,许多农民工在零工经济中展现出极强的适应力,他们能在不同平台间灵活切换、选择工价最高的工作,像经营自己时间的企业家一样最大化收入。张丹丹指出,反而是城市白领和大学生更难应对AI时代工作模式的变化。

2、

当前中国的“灵活就业”到底什么情况?

众所周知,2025年12月,人社部提及中国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有民间调查机构表示,今年的灵活就业人数将超3.2亿人。规模如此庞大的就业群体,在我们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已无法被忽视。

但对比失业率、农民工规模等官方统计数据,灵活就业群体的真实规模,目前还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或民间机构,能够以抽样调查等科学统计方式给出较为精准的结果。统计方法的缺失,使得灵活就业的真实发展现状难以预估。青年失业率等数据几乎每个月都会披露,但灵活就业群体的数量、工作时长、收入状况缺乏系统性统计。这使得一个无论按2亿还是3亿的庞大群体,整体面貌依旧模糊,也给各项政策出台带来了挑战。

需要注意的是,统计工作难以推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对灵活就业定义本身就存在较多分歧。最近十年,随着外卖、网约车等平台企业的快速崛起,灵活就业群体的概念不断泛化。而网友则将灵活就业和无业、失业划上等号。这个说法其实不准确,灵活就业群体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本身是签署劳动合同的“正规”就业者,只是办公时间地点不固定。还有近两年兴起的“一人公司”形势。

那么,如此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是如何形成的呢?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主要是近年来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的,找工作难。另一种观点认为,灵活就业更符合技术和商业发展趋势,规模增长是必然趋势。即使宏观经济再次进入中高速增长,灵活就业群体规模也很难再回到从前,或将成为未来数代人常见的就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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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经济观察报在文章《关于灵活就业,我们讨论太多知道太少》则表示,随着形势发展,数亿灵活就业劳动者都应该能受到保护。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的关系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灵活就业者就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导致多项劳动权益处于“裸奔”状态。许多社保专家提及,因为缺乏足够的保障,部分年龄偏大的从业者已表现出明显的焦虑。

不过,只要将劳动法的覆盖范围拓展至灵活用工群体,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吗?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灵活员工的很多特性和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权益”并不完全适配。以社保为例,由于异地领取问题、缴费基数过高等问题,很多灵活用工群体从主观上也不愿意缴纳社保,而是换成钱,再用面向居民群体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来“兜底”。比如前一段时间,平台要给骑手缴社保,但相应的可能收入就会变少,彼时许多骑手表示并不愿意缴纳,本身骑手工作就不稳定,宁愿多要到手的流动现金。

这也是不少公共讨论容易出现分歧的根源:从情感上,社会当然希望能够立刻让劳动保障制度覆盖到两亿多灵活就业者,但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就业群体的意愿、制度建设和适配性、企业支付能力等等,难以一蹴而就。

实际上,近年来政策层面持续出台配套措施,推动保障制度适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基本都打通了缴费渠道,使其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保障;失业、生育保险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8月28日,医疗保障法表决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提出,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虽然国家一直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但还是需要稳定的政策兜底效应,让大家有信心,更要讲求公平,如一直备受争议的城乡和体制内外养老金巨大差别,不能光鼓励,是要从医保、养老等全方位的保障。

当然,如此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该适配什么样社会保障制度,肯定是需要大量摸索和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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