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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刘诗诗”真的要替父还债吗?

   日期:2021-04-12 07:19:02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14    

原标题:民法典|“刘诗诗”真的要替父还债吗?

最近上映的电视剧《流金岁月》

再次引发追剧狂潮

刘诗诗饰演的蒋南孙

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千金大小姐

却因为父亲投资股票失败而突然改变

债主们纷纷上门

走投无路之下,蒋父选择跳楼结束生命

债主集体围堵蒋家

要求蒋南孙替父还债

声称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面对这一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说

蒋南孙是否需要替自己的父亲偿还债务呢?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亲留下100万的遗产——

但是,儿子在继承的时候发现——

继承房子需要纳税(大约5万)

父亲的因买房而向朋友的借款50万

房贷有20万、车贷有20万

信用卡欠款10万、花呗欠款5万

——于是儿子决定放弃继承,合法

父债子不还

由此可知,父债子偿有前提:

1.父辈死亡后留下了遗产

2.子女继承了遗产

3.偿还的债务以子女所继承的遗产为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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