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惨案再度引发岛内争论。
据台媒报道,彰化县溪州乡陈姓男子,2008年涉及强奸杀人案,因有精神疾病被判13年徒刑,最后只服刑7年就出狱。没想到,去年7月,陈姓男子向已婚的邹姓女子寻欢被拒而打伤对方,邹姓女子事后提告,陈男后又因要求撤告被拒,持刀砍杀邹姓女子129刀致死。有台媒称,一审以陈姓男子手段凶残,依杀人罪将他判处死刑,但二审时男子“因4字逃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陈姓男子有“精神障碍”,改判他无期徒刑。
据台媒报道,53岁的陈姓男子因脾气暴躁,20多年前两度对家人施暴住进草屯疗养院,其妻子因不堪被家暴,2003年7月与他离婚。2008年11月13日,陈姓男子不满从事按摩工作的林姓女友花光他的积蓄后却移情别恋,愤而用毛巾将其勒死并逃逸。事后,陈姓男子在女儿陪同下自首,由于他称患有精神病,再加上自首,被法官判刑13年,因“表现良好”只关了7年就出狱。
陈姓男子出狱后,平时在明道大学附近摆摊卖烤香肠,并从事资源回收工作,单身独居在租屋处,与已婚的邹姓女子(54岁)熟识。报道称,去年7月19日,陈姓男子在租屋处向陈女要求发生性关系被拒绝,愤而持哑铃打伤邹女头部,被邹女告上法院。陈男因此怀恨在心,7月24日中午陈姓男子趁邹女丈夫不在家,到邹女住处找她。
判决称,陈姓男子进入屋内后要求邹女撤告,邹女拒绝,随后去上厕所,陈姓男子大怒,到厨房拿起水果刀,进入厕所朝坐在马桶上的邹女脸部、颈部连刺多刀,邹女虽举起双手阻挡,但依然大量失血。
推挤过程中,邹姓女子头部、腹部、胸部等处因撞击墙壁或浴厕内硬物而受伤,最终导致无力抵抗,并因颈部动脉被切断,造成出血性休克而死亡,事后经法医相验确认邹女身上共有129处刀伤。邹姓女子丈夫下班后发现妻子惨死厕所内,向警方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查出陈姓男子涉案,当晚在台中市逢甲商圈将其逮捕。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陈姓男子二度以如此残忍手法杀害无防备女子,仅因和对方有官司诉讼纠纷,就对邹姓女子痛下杀机,且手段凶残,刀刀致人于死,有与社会隔绝必要,依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陈姓男子不服,提出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后,根据精神科医师的鉴定报告,认为陈姓男子有人格违常的倾向且合并有智能低下及情绪障碍,整体认知功能不佳,冲动控制不佳,特别是在两性感情纠纷议题上,容易引发其偏激之情绪与行为,原审于量刑时未斟酌此情,因此将原判决撤销,改依杀人罪将陈男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针对此事,在岛内网络论坛上,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表示,“两条人命……而且残暴至极。”
也有人质疑,“已经杀人两次都不用死刑…”,“不判死害死第二个人”。
还有人认为,“第二个人就是司法杀的。”“台湾司法是笑话。”
一桩惨案再度引发岛内争论。
据台媒报道,彰化县溪州乡陈姓男子,2008年涉及强奸杀人案,因有精神疾病被判13年徒刑,最后只服刑7年就出狱。没想到,去年7月,陈姓男子向已婚的邹姓女子寻欢被拒而打伤对方,邹姓女子事后提告,陈男后又因要求撤告被拒,持刀砍杀邹姓女子129刀致死。有台媒称,一审以陈姓男子手段凶残,依杀人罪将他判处死刑,但二审时男子“因4字逃死”,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陈姓男子有“精神障碍”,改判他无期徒刑。
据台媒报道,53岁的陈姓男子因脾气暴躁,20多年前两度对家人施暴住进草屯疗养院,其妻子因不堪被家暴,2003年7月与他离婚。2008年11月13日,陈姓男子不满从事按摩工作的林姓女友花光他的积蓄后却移情别恋,愤而用毛巾将其勒死并逃逸。事后,陈姓男子在女儿陪同下自首,由于他称患有精神病,再加上自首,被法官判刑13年,因“表现良好”只关了7年就出狱。
陈姓男子出狱后,平时在明道大学附近摆摊卖烤香肠,并从事资源回收工作,单身独居在租屋处,与已婚的邹姓女子(54岁)熟识。报道称,去年7月19日,陈姓男子在租屋处向陈女要求发生性关系被拒绝,愤而持哑铃打伤邹女头部,被邹女告上法院。陈男因此怀恨在心,7月24日中午陈姓男子趁邹女丈夫不在家,到邹女住处找她。
判决称,陈姓男子进入屋内后要求邹女撤告,邹女拒绝,随后去上厕所,陈姓男子大怒,到厨房拿起水果刀,进入厕所朝坐在马桶上的邹女脸部、颈部连刺多刀,邹女虽举起双手阻挡,但依然大量失血。
推挤过程中,邹姓女子头部、腹部、胸部等处因撞击墙壁或浴厕内硬物而受伤,最终导致无力抵抗,并因颈部动脉被切断,造成出血性休克而死亡,事后经法医相验确认邹女身上共有129处刀伤。邹姓女子丈夫下班后发现妻子惨死厕所内,向警方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查出陈姓男子涉案,当晚在台中市逢甲商圈将其逮捕。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陈姓男子二度以如此残忍手法杀害无防备女子,仅因和对方有官司诉讼纠纷,就对邹姓女子痛下杀机,且手段凶残,刀刀致人于死,有与社会隔绝必要,依杀人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陈姓男子不服,提出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后,根据精神科医师的鉴定报告,认为陈姓男子有人格违常的倾向且合并有智能低下及情绪障碍,整体认知功能不佳,冲动控制不佳,特别是在两性感情纠纷议题上,容易引发其偏激之情绪与行为,原审于量刑时未斟酌此情,因此将原判决撤销,改依杀人罪将陈男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针对此事,在岛内网络论坛上,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表示,“两条人命……而且残暴至极。”
也有人质疑,“已经杀人两次都不用死刑…”,“不判死害死第二个人”。
还有人认为,“第二个人就是司法杀的。”“台湾司法是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