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要妥当运用刑事政策维护企业权益,准确把握金融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依法保障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坚决遏制徒有虚名的‘伪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在今日的金融街论坛年会表示。
今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专门设立了“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平行论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以及北京金融法院等部门的专业人士悉数亮相,共议法治如何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为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说。金融是重规划、强监管、硬约束的领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
他强调,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实效性,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要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要注重质量和效率,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效率,满足实践需求;要牢固树立系统性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协同发力,集中攻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金融立法进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指出,人民法院要更好发挥金融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健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依法维护股、债、汇市场平稳运行;要更好发挥金融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金融监管机构行政案件,实质化解金融行政纠纷;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完善金融司法国际交流协作机制;要强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的衔接配合,推进完善金融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和金融监管机构要为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完善金融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方面,要突出重点惩治严重金融犯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政策,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让涉案企业能够保持正常经营。要加强对金融犯罪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继续以检察建议推动、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监管,把防范工作做得更早、更实。
“要更加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表示,要依法保障金融业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司法部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职责,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目前,司法部会同人民银行正在加快《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审查制定工作,以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规则,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指出,北京市以“两区”建设为主阵地,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持续赋能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与大国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业。颁布实施《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7+2+N”的监管对象以及行为规范、监管措施、风险防范及处置、法律责任等问题,约束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统一全市监管指标,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推动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新变革,打造健全完备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蔡慧永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继设立,实现金融领域的良法善治,需要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及从事金融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学者、广大金融行业从业者与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需要加强国内国际的双向交流,积极参与构建国际金融新秩序。
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主题为“经济韧性与金融作为”,平行论坛版块规模进一步扩大,特别以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为契机,聚焦金融法治保障,增加了相应议题设置与安排。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要妥当运用刑事政策维护企业权益,准确把握金融活动中罪与非罪界限,依法保障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坚决遏制徒有虚名的‘伪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在今日的金融街论坛年会表示。
今年金融街论坛年会专门设立了“治理体系与金融安全”平行论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以及北京金融法院等部门的专业人士悉数亮相,共议法治如何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为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说。金融是重规划、强监管、硬约束的领域,金融改革与发展需要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障。
他强调,金融立法要着眼于服务金融行业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增强改革的穿透力和实效性,促进金融稳定健康发展;要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律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要注重质量和效率,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效率,满足实践需求;要牢固树立系统性观念,加强协调配合与协同发力,集中攻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金融立法进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指出,人民法院要更好发挥金融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健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依法维护股、债、汇市场平稳运行;要更好发挥金融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金融监管机构行政案件,实质化解金融行政纠纷;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加强金融审判队伍建设,完善金融司法国际交流协作机制;要强化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的衔接配合,推进完善金融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和金融监管机构要为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完善金融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方面,要突出重点惩治严重金融犯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政策,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让涉案企业能够保持正常经营。要加强对金融犯罪背后深层次原因的分析研判,继续以检察建议推动、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完善监管,把防范工作做得更早、更实。
“要更加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表示,要依法保障金融业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司法部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职责,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目前,司法部会同人民银行正在加快《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的审查制定工作,以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规则,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指出,北京市以“两区”建设为主阵地,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持续赋能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与大国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业。颁布实施《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7+2+N”的监管对象以及行为规范、监管措施、风险防范及处置、法律责任等问题,约束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统一全市监管指标,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推动北京地方金融监管制度新变革,打造健全完备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蔡慧永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继设立,实现金融领域的良法善治,需要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及从事金融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学者、广大金融行业从业者与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需要加强国内国际的双向交流,积极参与构建国际金融新秩序。
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主题为“经济韧性与金融作为”,平行论坛版块规模进一步扩大,特别以北京金融法院成立为契机,聚焦金融法治保障,增加了相应议题设置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