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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政府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日期:2021-12-04 06:02:28     浏览:4    评论:0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丽江市政府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丽江实际,发布了《丽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丽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规定,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丫、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要在林区要道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坚决把火种防控在山坡下林草外。要严格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严格落实全市公职人员“五带头”“六不准”防火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严格执行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特殊人群和儿童100%落实监护责任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丽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还对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期、发布封山封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火情预警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责任编辑:王胤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近日,丽江市政府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丽江实际,发布了《丽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丽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规定,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丫、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要在林区要道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凡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坚决把火种防控在山坡下林草外。要严格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严格落实全市公职人员“五带头”“六不准”防火要求,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严格执行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特殊人群和儿童100%落实监护责任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丽江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还对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期、发布封山封火命令、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火情预警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责任编辑: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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