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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

   日期:2022-02-10 12:11:24     浏览:3    评论:0    

 央视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昨天(2月9日)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下面来了解一下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具体情形。

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了预约办税服务。

3月1日—3月15日办理个税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1日—3月15日期间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央视网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昨天(2月9日)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下面来了解一下纳税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具体情形。

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了预约办税服务。

3月1日—3月15日办理个税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1日—3月15日期间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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