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  ????  content=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药厂  小品 

下月起可申请“退费”!这一重要事项千万别忘→

   日期:2022-02-11 10:01:55     浏览:5    评论:0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两种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了预约办税服务。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个税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3月1日起启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两种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了预约办税服务。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理个税汇算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则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