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伊彤。受访者供图 千龙网发
千龙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刘美君)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迅猛发展,但与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数据环境等仍在建设当中,这使得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和发展面临巨大挑战。2022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伊彤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动驾驶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目前,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统领的现有法律框架是基于机动车和人类驾驶员为基础的,无法满足新技术发展需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仅允许有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上路,自动驾驶系统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合法地位。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伊彤说,这就意味着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取代有资质的人类驾驶员,在道路上控制汽车的运行。
根据前期研究,伊彤发现,在国家层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和授权需要在全面系统把握自动驾驶的生产资质、测试条件、上路许可、驾驶培训、驾驶要求、法律责任、保险责任等各环节特点和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政府及相关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各上下游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目前看修法进度较慢。
在自动驾驶领域,我国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企业创新活跃。为鼓励创新,更好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规模化商用,伊彤建议,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赋予自动驾驶技术和车辆合法地位,明确自动驾驶车辆相关要求,创新发布自动驾驶营运许可证,允许无人的自动驾驶车辆上路。
具体来看,她建议,针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在自动驾驶运输服务示范应用中存在的不适用性,研究推动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基础上,加快形成自动驾驶车辆的准入标准,为自动驾驶长尾问题增加豁免条款。同时,还建议扩大道路测试范围,协同推动技术创新和落地。在国家和地方之间统一测试标准,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和落地。
她还建议,在全国人大的授权下,逐步开展部分代表性区域自动驾驶立法的先行先试,快速建立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和准入体系,并复制推广至其他城市,为上位法的制定和完善提供补充和支撑。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伊彤。受访者供图 千龙网发
千龙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刘美君)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迅猛发展,但与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数据环境等仍在建设当中,这使得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和发展面临巨大挑战。2022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主任伊彤带来了一份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动驾驶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目前,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统领的现有法律框架是基于机动车和人类驾驶员为基础的,无法满足新技术发展需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仅允许有资格的驾驶人驾驶机动上路,自动驾驶系统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合法地位。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伊彤说,这就意味着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取代有资质的人类驾驶员,在道路上控制汽车的运行。
根据前期研究,伊彤发现,在国家层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和授权需要在全面系统把握自动驾驶的生产资质、测试条件、上路许可、驾驶培训、驾驶要求、法律责任、保险责任等各环节特点和要求的基础上,明确政府及相关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各上下游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目前看修法进度较慢。
在自动驾驶领域,我国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企业创新活跃。为鼓励创新,更好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规模化商用,伊彤建议,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赋予自动驾驶技术和车辆合法地位,明确自动驾驶车辆相关要求,创新发布自动驾驶营运许可证,允许无人的自动驾驶车辆上路。
具体来看,她建议,针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在自动驾驶运输服务示范应用中存在的不适用性,研究推动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基础上,加快形成自动驾驶车辆的准入标准,为自动驾驶长尾问题增加豁免条款。同时,还建议扩大道路测试范围,协同推动技术创新和落地。在国家和地方之间统一测试标准,协同推进技术创新和落地。
她还建议,在全国人大的授权下,逐步开展部分代表性区域自动驾驶立法的先行先试,快速建立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和准入体系,并复制推广至其他城市,为上位法的制定和完善提供补充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