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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报销,能否减少个人缴费?国家医保局回应

   日期:2023-02-07 13:30:24     浏览:3    评论:0    

国家医保局网站6日公开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06号建议的答复。

其中,关于“借鉴商业保险运行模式,探索对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减少个人缴费”的建议,国家医保局答复称,不同于商业保险对投保人的健康状态有要求,居民医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筹资不受参保人是否患病的影响,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客观上看,如果将个人缴费与健康状况以及医疗服务利用度挂钩,可能会出现健康人群缴费日益减少、患病人群缴费逐年增多的情况,不利于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和长期稳定运行。

国家医保局表示,引导群众持续参保要考虑激励作用、调动积极性,我们将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健全全民医保,完善居民医保待遇保障,健全筹资机制,宣传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

国家医保局网站6日公开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706号建议的答复。

其中,关于“借鉴商业保险运行模式,探索对连年缴费又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居民减少个人缴费”的建议,国家医保局答复称,不同于商业保险对投保人的健康状态有要求,居民医保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筹资不受参保人是否患病的影响,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客观上看,如果将个人缴费与健康状况以及医疗服务利用度挂钩,可能会出现健康人群缴费日益减少、患病人群缴费逐年增多的情况,不利于制度保障功能发挥和长期稳定运行。

国家医保局表示,引导群众持续参保要考虑激励作用、调动积极性,我们将从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健全全民医保,完善居民医保待遇保障,健全筹资机制,宣传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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